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

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

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是深圳市坪山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
  • 所屬地區:深圳市坪山區
  • 所屬部門: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朱子瑤(局長)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9日,深圳市坪山區水務局正式揭牌。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水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以及水資源、防洪排澇、農田水利、供水、排水、節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處理及回用、中水利用、雨洪利用等專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統一監督管理全區水資源(含地表水、地下水),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指導、監督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監測河道、水庫的水量,檢測其水質,協助做好水源保護工作。
(四)負責城市供水水質安全工作。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管理,組織供水企業實施行業標準和規範;監督檢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的供水水質;負責管道直飲水的管理以及原水水質的日常檢測和管理工作,監督全區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管理,監督實施計畫用水、節約用水的有關政策和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工作。
(六)負責排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排水行業特許經營的實施和監督工作,對排水用戶實施排水許可證制度;負責全區排水設施(含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對全區排水運營單位(含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單位)進行監督考核;監督排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負責排水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七)按照分級管理原則,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堤防、河口灘涂、滯洪區、行洪區、蓄洪區及其他水務設施的監督管理和防洪防風安全工作;負責水工程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統籌指導全區已移交水務國有土地的管理。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九)負責全區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水污染治理、內澇整治、排水管網建設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組織擬訂全區水環境治理專項規劃及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年度工作任務及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全區水環境保護政策和規劃。
(十)負責水務工程建設管理及其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包括全區限額以上水污染治理工程項目、政府投資水務工程項目、水務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政府投資水務固定資產的監管及水務發展專項資金的業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協調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和監督實施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監督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負責有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調解水事糾紛。
(十三)承擔區河湖長制指揮部辦公室、區海綿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等相關牽頭組織協調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開展水務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水務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全區水務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區水務信息化建設以及科技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區水務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安全、水生態、水文化建設管理,加強流域統籌管理,強化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應急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2)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區政府交辦的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較大、重特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害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森林火災信息。指導協調洪澇、乾旱、冰凍和颱風防禦工作。
2.與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人工濕地監管職責。區水務局負責市政水質淨化功能的人工濕地監管職責。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市政公園人工濕地監管職責。
(2)關於河道垃圾清理和綠化職責。區水務局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的垃圾清理和陸域範圍綠化工作。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已建垃圾處理中轉收集設施的管理工作和市政道路綠化工作。
3.與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有關職責分工。區水務局負責河道範圍內的日常巡查和綜合整治,以及防止新增違法建築物。區規劃土地監察大隊負責河道範圍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築的行政執法。

現任領導

局長:朱子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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