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

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

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是深圳市坪山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單位: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深圳市坪山區
  • 現任領導:潘強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歷史沿革

2019年3月19日,深圳市坪山區應急管理局正式揭牌。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統籌指導全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等規劃。
(三)統籌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害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指導協調室內、外避難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應對突發事件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包含區安全管理委員會、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區減災委員會、區三防指揮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等日常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指揮協調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按規定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火災撲救、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各街道、各行業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九)統籌核電廠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組織協調核電廠外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冰凍、颱風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統籌震災防禦工作,組織開展地震監測預測預警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三)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創新和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管。
(十四)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牽頭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七)牽頭擬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九)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二十)負責全區值班值守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全區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坪山管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有關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依法承擔相應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防、防治及保障工作。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區政府交辦的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較大、重特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颱風、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害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森林火災信息。指導協調洪澇、乾旱、冰凍和颱風防禦工作。
(2)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坪山管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防、督促檢查等工作。
(3)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負責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坪山管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按規定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區石油管道保護工作,協調處理區石油管道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石油管道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及日常安全生產監管,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依規定承擔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配合做好相關協調以及對上銜接工作;配合安全監管部門、管道企業定期開展管道保護的專項檢查和督查。
3.與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有關職責分工。

現任領導

局黨委書記、局長:潘強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三級調研員:朱鹹勇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謝世運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旭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志文

獲得榮譽

2021年6月,被評為深圳市先進基層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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