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發布文號為深府〔2009〕193號,發布於2009年10月15日。

基本信息,通知內容 ,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發布文號】深府〔2009〕193號
【發布日期】2009-10-15
【生效日期】2009-10-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深圳市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計畫的通知
(深府〔2009〕193號)

通知內容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計畫》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計畫
深圳經濟特區建立29年以來,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產業結構日趨完善,競爭優勢明顯,經濟總量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城市規劃、建設方面形成的局部亮點可與世界先進城市媲美。但是,城市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積累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突出表現為城市的整體現代化水平和整體管理的一致性仍有一定差距。為了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市政府決定以迎接2010年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和2011年舉辦深圳第26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以下簡稱大運會)為契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與創建文明城市、實施民生工程、推進城市更新相結合,利用兩年時間,組織開展以"辦賽事、辦城市,新大運、新深圳"為主題的市容環境提升行動,使我市在市容環境管理方面在全國發揮排頭兵作用,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貫徹五項指導方針,抓住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和大運會這一歷史契機,全面提升市容環境水平
(一)科學規劃,精心設計。
以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品位開展"城市設計",學習和借鑑先進城市的管理經驗提升市容環境質量。以新加坡、香港和內地先進城市為標桿,按照國際一流標準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景觀營造工作,在建築風格、綠化效果、花卉造型、街道家具、戶外廣告、公園建設、燈光夜景等方面進行科學規劃和精心設計,務求簡潔大方、美觀實用,從地面到空中,立體提升市容環境景觀水平,彰顯深圳年輕、開放、現代、充滿活力的先鋒城市品位。
(二)突出重點,全面提升。
以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為重點,刷新鵬城,扮靚深圳,集中力量提升重要視窗門戶地區、大運會場館周邊和城市中心區及主要交通幹道沿線的環境質量,打造一批標誌性景觀節點和視覺中心。特區內要全面提升,特區外採取點、線、面結合的方式,將環境整治與景觀營造延伸到城市的每個角落,通過刷新城市,消除影響市容環境的突出問題,做到點更亮,線更明,面的管理水平更高,促進城市淨化、綠化和美化整體水平的提升,加快推進特區內外市容環境建設與管理一體化。
(三)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市容環境提升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責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市城管局負責總體方案的統籌實施和協調指導,督促落實工作任務。各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根據責任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排出計畫表,將工作責任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和個人,確保各項工作按期保質完成。
(四)政府引導,社會參與。
在推進市容環境提升行動中,既要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又要大力倡導社會參與,堅持整合資源、勤儉辦事,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局面。要建章立制,從法規規章制度層面明確各企事業單位和市民維護城市環境的責任和義務,形成政府、社會、市民三者之間良性互動局面。積極豐富和拓寬社會參與的方式和渠道,引導市民民眾以主人翁的姿態投身到市容環境提升行動中來。
(五)及早動手,分步推進。
市容環境提升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必須及早動手,分步推進。第一步:從現在到明年春節前是起動階段,形成工作聲勢,完成一批示範項目,初步見到成效,推動面上工作;第二步:從2010年春節到2010年8月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之際,各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形成規模效應;第三步:從2010年8月到2011年8月大運會召開之前,大見成效,全面實現總體行動目標。今後,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市容環境管理長期保持在較高水平。
二、開展五項整治行動,實施新一輪"城市裝修"計畫,打造優美城市空間
(一)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行動。
在全市範圍內全面開展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行動。研究制定深圳市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技術指引,指導整治工作有效開展。出台地方法規或政府規章,依法要求各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定期開展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將此項工作納入法定化、常態化軌道。
建築立面刷新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陳舊破損的建築垂直立面進行粉刷、翻新或改造,規範附著在建築物上的廣告招牌,合理安置或遮擋空調室外機,配備夜景燈光等。
建築立面刷新的範圍包括:特區內主、次幹道兩側的建築,特區外各區、街道中心城區主、次幹道兩側的建築,全市主要高、快速路及軌道交通(包括清平快速路、水官高速公路、廣深高速公路、機荷高速公路、107和205國道、廣深鐵路等)沿線的建築。
建築屋頂改造的主要方式包括:清除屋頂雜物,修復破損設施,塗料刷新,彩色覆膜,種植綠化,"平改坡"等。
建築屋頂改造的範圍包括:城市核心區、文化中心和商業繁華區、多層建築住宅區、機場周邊10公里範圍內、大運場館及大運簽約酒店周邊500米範圍內的建築。
此項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組織,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實施,市住房建設局配合。
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出台深圳市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技術指引。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起草深圳市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管理規定(草案)並送市法制辦審查,2010年春節前發布實施。2010年春節前,福田區人民政府要完成不少於3條(段)道路(其中包括皇崗路福新村段、彩田路跨北環路段),羅湖區、南山區、寶安區、龍崗區人民政府要完成不少於2條(段)道路(其中羅湖區包括布心路工業廠房段、羅沙路西嶺村段),其他區(含新區)要完成不少於1條(段)道路兩側的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工作,為下一步行動的全面展開進行引導、示範,各區確定的改造道路及改造規模須報深圳市市容環境提升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審定後方可實施。2010年8月底前,全市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總任務量要完成50%以上,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各區在開展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工作時,應與建築物的維修保養結合起來,同時結合地域特點和建築物形態組織設計,因地制宜打造歐陸風格、工業技術風格、海濱度假風格、城市田園風格、文化藝術風格等不同特色、不同風貌的城市景觀。主要交通幹道及軌道交通沿線的建築立面刷新方案和重點片區的建築屋頂改造方案須由市城管局會同規劃國土委、人居環境委等部門組織專家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和業主共同承擔,其中財政投入部分按市、區3∶7分擔,市財政配套經費按比例切塊下撥給各區,由各區統籌安排使用,相關的審計工作也由各區負責。2010年春節前需完成的任務,涉及工程項目按照簡易程式辦理。
要積極鼓勵和引導業主單位自行開展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要發揮帶頭作用,2010年春節前完成對自有物業的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工作。
(二)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動。
採取清洗、粉刷、塗抹抗張貼塗料或修復、更新、拆除等方式,對外觀陳舊、塗寫張貼嚴重以及破損、廢棄的街道家具,包括環衛工具房、路燈桿、報刊亭(台)、早餐車、停車場收費亭、垃圾箱、電話亭、閱報欄、招貼欄、公交候車亭、計程車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電箱、電話交接箱、電信設備箱、交通信號控制箱、有線電視端子箱、郵筒、消火栓、公共座椅等進行全面整理和修繕,確保這些設施外表美觀、功能完好。
此項工作由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組織實施,市城管局、交通運輸委配合,各街道家具的設定單位具體落實。2010年春節前基本完成主、次幹道兩側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務。整治工作結束後要採取嚴格的管理措施,確保長期保持整治效果。
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起草深圳市街道家具管理規定(草案)並送市法制辦審查,2010年春節前發布實施。
(三)交通設施粉刷翻新行動。
1.對交通護欄、人行天橋、人行隧道、立交橋、交通隧道、車行涵洞、地面標線等進行清洗刷新。今後禁止利用人行天橋、交通護欄和行道樹懸掛橫幅標語。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負責,2011年7月底前完成。
2.繼續推進"城市管理年"道路改造計畫,將特區內主、次幹道中的水泥路面逐步更新為瀝青路面,提高路面"黑化率"。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負責,2010年春節前完成濱河路的改造任務,2010年8月底前完成深鹽路、香梅路、新聞路的改造任務,2011年7月底前完成北環路等有關主、次幹道的改造任務。
3.全面修復城市道路、人行天橋上破損的道板、道牙、護欄、花池等設施,選擇合適路段,在行人紅綠燈處試安裝語音提示系統,取得效果後逐步推廣。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負責,2010年8月底前完成。
4.對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進行改造或刷新。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協調業主單位落實,2010年8月底前完成50%,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5.在各交通幹道深圳與周邊城市交界處設立簡潔醒目、美觀大方的構築物標誌。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負責,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四)視窗門戶地區環境綜合整治行動。
1.在對7個二線關口環境綜合整治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對羅湖、皇崗、沙頭角、文錦渡、福田口岸等一線關口進行環境綜合整治。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整治建築立面和地面臨時設施,對建築物實施"穿衣戴帽"改造,完善燈光夜景設施,提高園林綠化水平等。
羅湖、文錦渡、沙頭角、皇崗口岸整治工作已由轄區人民政府完成申請立項工作,後續工作移交市工務署組織實施,市口岸辦、城管局配合;福田口岸整治工作由市工務署負責申請立項並組織實施,市口岸辦、城管局配合。
一線口岸整治所需費用由市財政全額承擔。2010年8月底前完成對羅湖、文錦渡、沙頭角口岸的整治,2011年7月底前完成對皇崗、福田口岸的整治。
2.對深圳機場和蛇口客運港實施環境綜合整治。整治的重點是拆除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招牌,刷新建築立面,提高綠化美化水平。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實施,市口岸辦、城管局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所需經費由業主單位承擔。
3.對深圳火車站、深圳西站和廣深鐵路、平南鐵路深圳段沿線實施環境綜合整治。整治的重點是結合建築立面刷新和屋頂改造,加強日常保潔和巡查管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亂堆放、亂搭建,提高綠化景觀水平。
此項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實施,轄區人民政府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今後要理順管理關係,明確管理責任,確保火車站區域及鐵路沿線環境整潔。
(五)戶外廣告專項整治行動。
鞏固以拆除樓頂廣告為重點的戶外廣告專項整治成果,繼續嚴格查處違法設定樓頂廣告的行為,維護城市輪廓線。修改《深圳市戶外廣告設定指引》,加強對建築立面大型布幅廣告的管理。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重點對公路和高速公路兩側戶外廣告進行整治,特別是對廣深高速公路深圳段等沿線廣告設定密集的路段進行集中整治,對侵占城市空間、影響市容景觀,未經法定部門批准設定的戶外廣告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按照減量原則,在現有基礎上不再新增審批新的立柱廣告,對未經許可擅自設定的不得補辦手續。
此項工作由市城管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實施,市交通運輸委、規劃國土委、市場監管局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城管局負責廣深高速公路深圳段、深南路、濱河路、機場路等道路兩側和一線、二線範圍內的戶外廣告整治;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負責水官高速公路、107和205國道等高速公路和國道以及轄區範圍內其他主要道路兩側的戶外廣告整治。市城管局和各區人民政府、新區管委會要配合大運會執行局做好大運會期間的戶外公益廣告宣傳工作。
三、實施五項景觀工程,建設花團錦簇的動感綠都,營造熱烈祥和的喜慶氛圍
(一)花卉布置工程。
以打造全國最美麗的花園城市為目標,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之際和大運會期間實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營造出花團錦簇、熱烈祥和的城市景觀。花卉布置的主題為:"先鋒深圳、青春盛會、花海迎賓"。大運會賽時花卉布置總體結構為:"兩心花港(大運中心和市民中心)、三線花廊(三條交通幹道)、六門花境(機場和5個口岸)、八區花海、處處花園"。按照長期景觀和短期景觀有機結合的原則,採用灌木花卉和草本花卉相結合的形式,豐富園林景觀。其中灌木花卉以大規格的盆苗為主,主要為小葉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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