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權證

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職責,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交所權證
  • 成立於:1990年12月1日
  • 全稱:深圳證券交易所
  • 所在城市:深圳
簡介,權證創設,權證規則,地位與前景,

簡介

主要職能包括: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制定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監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管;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管理和公布市場信息;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深交所以建設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為使命,全力支持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推進自主創新國家戰略實施。2004年5月,中小企業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公司股份報價轉讓開始試點;2009年10月,創業板正式啟動。深交所堅持從嚴監管根本理念,貫徹“監管、創新、培育、服務”八字方針,努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截至2010年6月30日,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1012家,其中主機板485家,中小企業板437家,創業板90家,市價總值56073億元。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日趨完善,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和轉變增長方式的功能日益顯現。2005年與上交所同期推出股改權證,但是由於考慮到投資者反映強烈,為了達到避免紛爭,深交所及時、無私、果斷地中止權證創設,並成功地保護了投資者權益,也無一例因權證引起的訴爭;深交所權證深得人心,故上交所權證問題頻頻爆發,證監會於2008年2月在南航權證終止交易前,調出當時的上交所朱總經理,將深交所張總經理調任上交所總經理,深交所副總經理宋麗萍榮升深交所總經理。

權證創設

深交所權證同樣上交所權證創設規則,卻真正能做到自廉自律,在T+2創設上市(杜絕內幕信息交易)、創設總量有效控制的情況下,力爭公平公正,對中國證券負責任地中止了權證創設,值得廣大投資者讚譽、尊敬!打一個簡明的比方,中國權證創設其實就是《契約法》規定下的“條件不成就”。
而沒有執行創設的深交所權證,並沒有超出上交所權證暴利下的惡炒,也更與上交所所藉口的股權分置改革沒有任何衝突。事實勝於雄辯,這是眾所周知的、明白人都在看到的。

權證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管理暫行辦法 [2005-09-26]
關於權證發行上市若干問題的通知 [2005-11-30]
關於證券公司創設權證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12-01]
關於權證行權流程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2006-08-10]
深圳證券交易所權證行權投資者操作指南 [2006-08-28]

地位與前景

經過多年的持續發展,深圳證券交易所已成為中國內地二個重要的市場之一。
邁入新世紀後,深交所肩負著規範發展市場的任務,也面臨著進一步推進市場建設的良好機遇。可是,上交所權證市場的第二次失敗,給中國證券的發展,帶來了很多的負面影響,也影響到深交所的權證發展;主要原因固然有投資者不熟悉匆忙上市的新產品,更有主要原因是上交所權證的無序創設與註銷,難以避免地妨礙了市場秩序;2010年上交所權證市場現已淪為 1 只可交易權證了,2011年即將全部告終。為了建設一個規範透明、高效開放、充滿生機活力的中國證券,關心中國經濟的人們,需要您的共同獻計獻策,誰也無權讓我們中國權證從此消亡,必須進行徹頭徹底的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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