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是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
- 施行日期:2019年2月1日
《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是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
《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是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1第一條為了加強港口岸線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港口岸線,保護生態環境,保障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江蘇省港口...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已經交通運輸部2011年第1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部長 李盛霖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張平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修改決定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修改《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5號...
《江蘇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已於2017年9月1日經省人 民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 了加強港 口岸線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 口岸線,提高港 口岸線利用的綜合效益,保障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中華人 民共和 國港 口法》 《江蘇省港 口...
淮安市人民政府決定對《淮安市城鎮排水管理辦法》《淮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2件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淮安市城鎮排水管理辦法》(淮安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將第二十條修改為:“符合以下條件的,由排水主管部門核發排水許可證:(一)污水排放口的設定符合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規劃的要求;(二)排放污水的水質符合...
《淮南市港口岸線使用管理辦法》是淮南市施行的辦法。第一條為合理開發利用港口岸線資源,規範岸線使用管理,促進港口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安徽省港口條例》、《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令第6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港口岸線的規劃、利用和...
《上海港口岸線管理辦法》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為了加強港口岸線的規劃、使用管理、維護港口秩序、充分、合理地使用岸線、促進港口生產建設的發展制定的辦法。辦法全文 (1992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7號公布,根據1997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等68件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正...
《湖南省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湖南省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港口岸線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辦法》《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第34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湖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2...
《合肥市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是合肥市交通運輸局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提升港口岸線利用效率,規範港口建設經營活動,促進港口轉型升級和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安徽省港口條例》《安徽省港口岸線精細化管理實施細則》等,...
《大連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是2011年12月26日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的辦法。(2003年12月3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38號公布;2010年12月1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12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24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12月26日大連市人民政府令第116號《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12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
《浙江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在2010.10.12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頒布。頒布 《浙江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此件公開發布)全文內容 浙江省港口岸線管理辦法 (2010年10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0號公布,根據2021年2月10...
法規、規章規定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置。第二十三條本市贛江支流港口岸線的管控和開發利用辦法由當地縣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吉安市港口岸線管理辦法》(2008年9月17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2014年3月25日吉安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修訂)同時廢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港口岸線管理辦法》等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4.05.07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港口岸線管理辦法》等8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 頒布單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14.05.07 實施時間 2014.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