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政策規定和重要措施的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對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事故調查報告進行批覆,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制訂發布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定、規程、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五)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八)負責監督管理市管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監督檢查“三同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的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在原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責的基礎上,增加以下職責:
(一)原由市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協調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督促檢查職責。
(二)原由市衛生局承擔的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
(三)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5個職能處室,均為科級。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領導指示和局有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承擔機關文電處理、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和行政事務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檔案、重要會議報告;負責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各類全市性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車輛、接待聯絡等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安全生產電子政務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協助機關支部、工會做好黨群工作。
(二)行政許可服務處(掛“政策法規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牌子)
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書、安全管理人員執業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審理、審查、發證;負責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受理、審查、踏勘、驗收;負責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受理、審查、踏勘、上報、發證;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以及危險化學品儲存項目設立的受理、審查、踏勘、發證、上報;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的專項整治;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完成情況的年度考核和評比工作;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科技規劃、政策規定和行政措施;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督查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聽證等工作,規範、監督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法制宣傳工作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普及及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鑑定和技術推廣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實施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評估)、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專家組工作;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人員除外)安全生產培訓的監督管理和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承辦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申報、考核和註冊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工作。
(三)安全監督管理一處(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處”牌子)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煙花爆竹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依法監督檢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商貿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負責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估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鐵路、民航、建築、市政、園林、水利、郵政、電信、林業、旅遊、衛生、文化、教育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建檔和監控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項目設立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審查,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報材料、甲種、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審核;依法監督檢查化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評價及其“三同時”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督促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負責全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監控工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負責所監管行業的安全生產勞動防護工作。
另按有關檔案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現任領導
姓名:趙 權 職務:局長,黨組書記 分管工作: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負責人事、財務、黨務、信訪、軟 環境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姓名:臧瑞成 職務: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分管工作:分管監察支隊工作,協助趙權同志分管人事、財務、黨務工作。 姓名:張立華 職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工作。 姓名:張 宣 職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工作。 姓名:牟桂榮 職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處工作。 姓名:張亞洲 職務: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分管紀檢監察、政務公開、扶貧幫困工作,協助趙權同志分管軟環境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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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域
淮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