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負責協調、指導全市的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 ( 二 ) 負責擬訂市政府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安排,並組織實施。 ( 三 ) 起草或者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統一審查、修改市各部門起草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承辦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 四 ) 負責實施立法項目課題研究、立法聽證和專家諮詢論證等制度。 ( 五 ) 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發布和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的套用解釋;承辦市政府制定的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修改及解釋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法制辦公室
- 地點:淮南市
- 性質:政府部門
- 職能:負責協調、指導依法行政
主要職責
( 六 )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或者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全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協調和評議考核。
( 七 ) 研究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承辦有關行政執法的請示,擬訂答覆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罰繳分離、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
( 八 ) 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行政執法證件核發和管理的具體工作,對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市政府委託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有關工作及運作過程中的協調工作。
( 九 ) 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 十 ) 承辦規章的報送備案工作;辦理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 十一 ) 辦理市政府的行政複議、應訴事項,實施行政複議統計制度;負責重大行政複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
( 十二 ) 組織清理、編纂市政府規章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編輯法規、規章正式文本;組織編譯、審定正式出版的市政府規章外文文本。
( 十三 ) 參與實施國家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對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應訴等人員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考核工作。
( 十四 ) 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與實踐工作的研究;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和政府法制業務交流;負責市政府的法律事務;為機關、企業和其它組織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 十五 ) 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