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支付、審核、結算;負責全市離休幹部醫療統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負責與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契約,並對其有關服務行為進行檢查和監督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 主管單位:淮南市人社局
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支付、審核、結算;負責全市離休幹部醫療統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負責與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契約,並對其有關服務行為進行檢查和監督等。
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負責全市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支付、審核、結算;負責全市離休幹部醫療統籌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負責與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簽訂醫療保險服務契約,並對其有關...
桂美琪,男,漢族,籍貫安徽安慶,出生地安徽寧國,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現任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擬任淮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淮南市醫療保障局,是淮南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我市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二是要強力推進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擴面征繳。以全覆蓋為目標,進一步加大擴面征繳力度;以完善制度為重點,做好新修訂的《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政策宣傳和組織實施;以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目的,推進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
城鎮職工醫保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也有簡稱為城鎮醫保的)。城鎮職工醫保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簡介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肥東縣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一個組織機構。1、宣傳、貫徹、執行省、市、縣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各項政策法規;2、負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審核與結算,承擔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是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行後,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解決廣大人民民眾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範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與之建立勞動契約關係的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與之建立勞動契約關係的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職責:負責全區城鎮職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受理全區各參保單位(或個人)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的登記、變更、註銷等事宜。負責受理全區各參保單位基本醫療、工傷...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五)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了必要的管理人員...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促進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餘姚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餘姚市醫療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1)機構職能 負責城鎮職工醫療(生育)保險、公費醫療的參保管理、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核定與給付、就醫管理、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等經辦服務管理。實施對職工醫療保障基金、...
蚌埠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隸屬於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1、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結算和基金的運行、管理工作;2、編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重慶市南川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是重慶市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全額撥款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區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工作。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範圍、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原則上執行當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各地也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增加孕產婦、嬰幼兒必需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及中醫藥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新增...
2021年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具體舉措。制度建立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頒布日期...
要在統籌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三項制度相關統計數據基礎上,核准城鎮居民應參保人數並制定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加強目標考核和督查調研,制定周密工作計畫並抓緊組織實施。加強宣傳培訓工作,使這項...
定點零售藥店審查和確定的原則是:保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的品種和質量;引入競爭機制,合理控制藥品服務成本;方便參保人員就醫後購藥和便於管理。願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零售藥店,應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
(二)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餘。第四條 (主管部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
宣漢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局位於宣漢縣東鄉鎮西街48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成立於2002年3月,核定編制12人,下設辦公室、徵收股、審核股、財會股。 宣漢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局主要負責全縣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
第四條 雞西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職工(上級有明確規定除外),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第二章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市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第六條 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縣級統籌,統一管理。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我縣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直接負責全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其隸屬的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具體經辦醫療保險業務。第二章 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 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