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已經淮南市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2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3月24日
- 發布單位: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深入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抓好老舊場所突出風險隱患治理,落實火災風險差異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災防控基礎,特制訂本方案。
一、治理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分步實施”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治理目標
將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納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業專項規劃和城市發展規劃,按照“先急後緩、邊查邊改、先改後建、健全長效”和“屬地具體實施、行業監管指導”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時間,逐步解決城中村消防安全隱患突出、消防基礎設施欠缺、消防組織不健全等問題,努力實現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民眾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2021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2022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2023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三、治理措施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計畫。針對老舊小區、家庭生產加工作坊、“三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等突出風險,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城鎮棚戶區改造,分類施策、分類整治,組織升級改造消防設施,推動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將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區建設內容。將老舊場所消防風險治理列入實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掛牌督辦整改一批老舊場所火災隱患問題。(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鄉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
(二)開展消防安全“敲門”行動。依託鄉鎮街道、安監辦(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層力量,採取敲門入戶形式,整合基層監管力量,建立“發現上報、調度處置、跟蹤回訪”工作流程,加大格線員巡查頻次和火災隱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組、分片區逐家逐戶實施“敲門”行動,集中開展防火巡查和宣傳培訓,重點整治小型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器材配備數量不足、安全疏散不暢、防火分隔不到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或充電、用火用電不規範等突出問題。(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公安局等有關部門)
(三)嚴查違章搭建。將存在違章建設的城中村建築納入縣區違章建設攻堅行動重點內容,嚴禁各類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管局、市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
(四)規範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災風險防範措施。各縣區充分發動公安派出所、基層格線組織,進一步規範出租屋源頭管控。對於既有出租屋,重點糾治違規停放電動腳踏車,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規用火用電等突出問題,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監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範措施。(牽頭部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
(五)實施“路改”。加強對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違法違章建築,開闢防火通道,將城中村隔離成若干個防火區域,對確實無法開闢防火通道的,應規劃防火帶,加強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車道;改造不符合條件的道路,使其寬度、轉彎半徑、通過高度符合消防車通行及滅火救援的要求,確保有若干條可供消防車暢順通行的道路。(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關部門)
(六)實施“水改”。有市政管網的,確保消火栓和消防給水管網全部覆蓋整個城中村;無市政管網的,應在適當位置修建儲水池,並配建鋪設消防給水管網並安裝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滿足消防車吸水需要。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市有關部門)
(七)實施“線改”。按照“誰資產誰負責”的原則,規範建築物內外電氣、通信線路敷設,實現強弱電分離,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等違章用電行為。對陳舊老化的電氣、通信線路,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範及時進行改造、更換,電氣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阻燃型硬質塑膠管保護,並安裝漏電保護裝置,電氣設備應安裝在不燃材料上。有條件的地區應對各類管道、管線進行統一規劃和開挖埋設,實施電線地下敷設。(牽頭部門: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國網淮南供電公司、淮南市安廣網路公司、中國鐵塔淮南分公司、中國移動淮南分公司、中國電信淮南分公司、中國聯通淮南分公司等有關部門)
(八)實施“氣改”。對於有條件敷設管道燃氣並符合安全規範的,應統籌規劃管道燃氣管網布局,實現管道燃氣入戶。對於不具備敷設條件的,採取靈活的供氣方式,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導民眾安全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淮南中燃燃氣公司等有關部門)
(九)實施“技改”。對體量較大的建築物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技術規範標準和管理規定配備室內消火栓、消防卷盤、火災自動滅火和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現階段按國家標準配置確有困難的,可採用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煙感報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加強消防安全組織建設。督促指導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組織,配備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完善格線化管理制度,落實格線化管理要求,推廣居民樓院“樓長制”,推廣運用格線化巡查終端,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按“一樓一檔”、“一院一檔”、“一場所一檔案”要求分別登記建檔。(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一)推進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根據加強鄉村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要求,因地制宜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跟進加強業務指導,推動建立定期培訓演練的常態機制,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禦火災水平。(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十二)加強消防宣傳培訓。利用廣播、宣傳欄、微信群、橫幅標語等,廣泛開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傳。組織小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及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大培訓”,提升消防安全意識,提高火場緊急避險與自防自救能力。(牽頭部門:市消防救援支隊;責任單位:各縣區、園區)
四、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各縣區結合實際,成立政府負責、部門實施、社會動員、居民參與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研究制訂“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職責,組織開展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有計畫、有組織地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宣傳報導,定期曝光一批火災隱患。2021年6月底前,各縣區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風險“布局、建築、設施、線路和管理”五項問題清單和隱患台賬。
(二)集中攻堅階段。(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
1.建強防控基礎。結合實際,以社區、行政村為單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組建志願消防隊,配備“小、靈、巧”的消防車輛,按相應標準配齊消防器材,滿足處置初起火災的需要,有條件的建設小型消防站,通過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檢查,常態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處置撲救初起火災,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23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願消防隊,並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堅。堅持“精準實施、試點先行、總結經驗、逐步推廣”的治理思路,推廣實施田家庵區舜耕鎮洞山社區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經驗,採取先易後難、分步實施方式,實施“路改、水改、線改、氣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違法行為整治力度,開展聯合執法,震懾一批消防違法行為。2021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經營性場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點場所全部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電動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2022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車通道、建築安全疏散通道滿足基本要求。2023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氣改”,確保用氣安全。2023年9月底前,完成“線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風險隱患消除。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對綜合治理階段工作進行匯總分析,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成果。不斷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工作領導。要充分認識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嚴格落實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主要領導負責制,逐步加大財政資金的投入,將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經費納入分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強化工作調度推進,定期通報治理進展,統籌解決難題。
(二)強化聯動合力。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針對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各自的職責和許可權,依法治理。要加強工作協調配合,及時溝通信息,積極開展聯合檢查和聯合執法,形成強大合力,共同推進工作開展。
(三)深化宣傳教育。要深入推進消防宣傳“五進”活動,針對城中村、老舊住宅火災特點,組織發動村(居)委會通過張貼公告、發放宣傳單、廣播、組織義務流動宣傳隊等形式,把消防宣傳深入到社區單位、住宅區,切實提高民眾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格責任追究。市政府適時組織對各縣區治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組織措施不得力、檢查治理走過場的,給予通報批評。凡發生城中村亡人火災和影響大、損失嚴重火災的,嚴格實行問責制和倒查制,對存在瀆職失職的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2021年3月31日前,各縣區將本級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和2021年任務清單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行動期間,每年11月底,上報年度工作進展情況報告。
附屬檔案:1.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2. 淮南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3. 全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三年行動重點工作推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