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婚姻登記辦理指南

淮北婚姻登記是由民政局直接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北婚姻登記辦理指南
  • 地區:淮北
  • 主要內容:婚姻登記辦理
  • 法律依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
  • 服務對象: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國內居民
服務內容,服務對象,服務程式,服務時限,法律依據,

服務內容

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對當事人提出的婚姻登記申請進行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服務對象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即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國內居民。

服務程式

1、結婚登記程式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持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及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初審、受理。結婚當事人持的證件是否真實有效,本婚姻登記處是否具有管轄權。
(3)審查、登記(發證)。婚姻登記處對結婚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要求結婚當事人填寫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2、離婚登記程式
(1)申請。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持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及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張,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初審、受理。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有效,本婚姻登記處是否具有管轄權。
(3)審查、登記(發證)。婚姻登記處對雙方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看當事人持有的離婚協定書中,是否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是否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服務時限

對於符合結婚條件和離婚條件的當事人提出申請後,婚姻登記處應噹噹場予以登記,並發給《結婚證》或《離婚證》。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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