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縣監察局

淅川縣監察局是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上級黨委、紀委及縣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黨的紀律,尤其是黨的政治紀律,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行,保證政令暢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淅川縣監察局
  • 主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 屬性:監察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2、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監察機關和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和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省、市、縣人民政府頒發的決定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調查並處理縣直各部門、各單位、各鄉鎮(街道)黨組織和縣管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的比較重要的或複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並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調查處理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及其國家公務員和鄉鎮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做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省、市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關於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指示、規定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全縣性政風建設及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專項治理;查處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中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
6、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按照對領導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要求,做好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對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遵紀守法、為政清廉的教育;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7、負責對全縣黨的紀檢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訂全縣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
8、對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監察機構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9、會同縣直部門黨組(黨委)和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核鄉鎮紀委領導班子人選;對派駐縣直各部門紀檢組、監察室主要負責人的選拔、調整、交流提出意見。審核縣直有關單位內設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
10、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起草縣紀委全會工作報告;機關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承擔縣紀委常委會、全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文書處理、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督查及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
監察綜合室:負責收集、綜合全縣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反腐敗抓源頭工作及組織協調,起草各種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情況報告;承辦縣人大、縣政府交辦的監察工作事項;起草向市監察局、縣人大、縣政府的監察工作情況匯報;負責以監察局或監察局辦公室的名義與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的聯繫,承辦監察局召開的專項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的工作聯繫與管理;承辦局長辦公會議交辦的事宜。
宣傳教育室:負責宣傳黨的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對黨員幹部和行政監察對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擬訂全縣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組織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
紀檢監察一室:承辦鄉鎮(街道)縣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檢查、核實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收集、了解、協調各鄉鎮(街道)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情況,負責典型案件的檢查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紀委的案件檢查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綜合、協調、指導各鄉鎮(街道)的紀檢、監察工作。
紀檢監察二室:負責承辦縣直各單位縣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檢查、核實工作,提出處理意見;綜合、協調、指導縣直各單位紀委(紀檢組)承辦一般黨員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做好紀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負責綜合統計縣直各單位紀委(紀檢組)查辦案件情況的報表。
糾風工作室:負責綜合分析全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情況,提出糾正帶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督促、檢查、指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的糾風專項治理和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糾風工作的檢查活動。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由縣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和同級黨委、政府審批的案件;審理報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黨中央、國務院審批的案件;檢查、指導全縣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承辦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案件管理室: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案件管理工作;綜合、統計、調研、分析全縣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跟蹤督辦重要案件(線索)、領導批辦件、本機關自辦案件,指導協調查辦案件工作;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制度,檢查指導全縣案件管理工作。
執法監察室: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縣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活動;參與重大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全縣執法監察工作。
信訪室: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查辦、督辦信訪舉報案件;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信訪監督工作;檢查指導全縣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
效能監察室:負責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對全縣行政效能監察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縣政務服務視窗實行監督,受理對縣直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效能情況的投訴、舉報、申訴和控告;具體受理、協調和處理縣外投資者投訴事項,並進行跟蹤督辦;查處涉及行政效能和幹部作風的案件並依法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廉潔自律工作室: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組織實施全縣性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負責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央紀委、監察部和省紀委、省監察廳、市紀委、市監察局以及縣委、縣政府部署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項活動工作;承擔縣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和縣委、縣政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申訴複查複議室:負責申訴上訪接待、申訴信件處理、申訴案件複查、申訴制度建設、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縣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申訴複查複議工作。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室:負責全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工作;組織協調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的建設;督促、指導或直接查處農村基層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幹部管理室: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工作,審核縣直紀檢監察領導幹部和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領導班子人選;辦理派駐機構的紀檢組長(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科級紀律檢查員)的提名工作,報縣委按有關程式任免;辦理本機關和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領導幹部的任免手續;負責處理反映紀檢監察幹部的來信來訪;負責本機關的人事和機構編制、檔案管理工作,承辦機關退休幹部業務,負責機關黨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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