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環保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環保局
- 地區:淄博
- 職責:環境保護工作
- 隸屬: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我市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對全市重大經濟政策的環境影響評價。
(二)制訂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參與組織自然資源核算工作,管理全市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組織編報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市環境狀況公報。
(三)監督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及我省環境保護地方標準的執行。
(四)負責空氣、水體、土壤等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廢氣、廢水、廢渣、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國家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名錄,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害病調查及對策研究;受市政府委託,處理涉及鄰市的環境污染糾紛;協調市內跨地區間的污染糾紛,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監督管理全市自然環境保護工作。綜合協調並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指導與參與生態農業建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六)負責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組織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 “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限額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環境目標責任制和全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市內重大環境科技攻關研究以及環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環境保護工程、技術、儀器、設備的質量監督、認證和環境保護技術引進工作。
(八)組織管理全市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環境監測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監督環境監測制度的執行,指導環境監測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護工作。
(九)負責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學校和社會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十)指導全市環境保護隊伍建設,組織指導環保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市內有關國際環境履約活動,組織協調環境保護項目利用外資工作。
(十二)承辦市環境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