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是淄博市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淄博市周村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位置:淄博市
  • 職務:環境保護
  • 內設機構:辦公室、財務科、綜合業務科
部門設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財務科,(三)綜合業務科,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部門設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6號)和《中共周村區委、周村區人民政府關於周村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周發[2010]7號),設立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增加市環保局下放的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審批和發放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區環境保護政策、規定;對全區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訂全區環境保護規劃;擬訂並監督實施省、市、區確定的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區環境功能區劃。
(二)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
(三)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向區政府提出建設各類市級和區級自然保護區申報、審批建議,監督管理市、區級自然保護區。
(四)協調解決轄區內以及跨區縣、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協調鄰區縣間的環境污染糾紛;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區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環境質量狀況;參與編制全區可持續發展綱要和規劃。
(六)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區級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管理全區排污費的徵收工作;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七)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制定和組織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國家及省、市、區的規定審核、審定、申報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指導、監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八)組織開展環境保護科技發展創新、重大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全區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指導清潔生產。
(九)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統計、信息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負責全區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全區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監督環境監測制度的執行情況,指導環境監測計量認證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和推動公眾及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開展環境保護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全區環境保護對外合作工作;協調與履約有關的利用外資項目;受區政府和市環保局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一)負責全區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擬訂我區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對全區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十二)承辦區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辦、檔案、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各類表彰獎勵工作。

(二)財務科

承擔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財務檢查、審計工作;協調環境保護利用外資項目工作。

(三)綜合業務科

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的審核、審批工作,建設項目“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驗收工作;指導清潔生產;組織環保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處理區人大政協有關環境議案、提案;指導全區環保普法工作;組織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具體承辦區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環保模範城市創建工作;組織擬訂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全區自然生態保護規劃;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人員編制

區環保分局機關編制總額8名,其中:行政編制7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區環保分局可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地理位置

地址:新建中路1號
淄博市環境保護局周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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