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淄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淄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成立於2010年11月23日,由1956年6月27日成立的淄博市文化局和1950年5月成立的淄博專署文教科沿革而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文化藝術和文物事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局長:李貢平
  • 成立時間:2010年11月23日
  • 隸屬:淄博市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淄博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文化出版行業工作政策、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和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指導、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推進全市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指導全市圖書館、藝術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全市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遊戲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產業發展;
(八)擬訂全市文化出版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藝術經營活動的行業管理;負責管理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
(九)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新聞出版科技信息化建設。
(十)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全市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娛樂場所、音像製品營業場所、營業性演出、網路遊戲服務的行政許可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和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單位和出版物的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內容審核工作,指導並依法審核出版物的出版計畫和選題;組織指導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負責全市古籍整理工作。
(十二)負責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管理工作;負責駐淄記者站和市內媒體記者證的管理。
(十三)負責對全市印刷業和出版物發行業的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從事出版活動民辦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承辦涉外著作權有關事宜。
(十五)管理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參與指導對外文化宣傳工作;推動對港澳台的文化交流;負責出版物的進出口管理工作。
(十六)管理市文物事業管理局。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有關政策、法規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會務、信息、信訪、督辦、機要、保密、安全保衛、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組織人事科
研究提出全市文化藝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和對港、澳、台地區文化交流項目的申報、文化交流人員的政審工作。
計畫財務科
研究提出全市文化經濟政策;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專項經費及直屬事業單位經費;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全市文化事業的統計和審計工作;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文化科
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建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市藝術考級工作;承擔淄博市民眾文化協會秘書處的工作。
藝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文藝作品和文藝院團,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以及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推動吝門類藝術發展;協調文藝事業發展的結構和布局;研究指導全市藝術改革工作;編制藝術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管理全市文藝演出活動,協調全市藝術比賽和非營業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
文化產業科
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的計畫、協調工作;參與擬訂我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提出調整文化產業結構和培育文化產業要素市場的意見;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督促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實施。
新聞出版管理科
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我市著作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處理我市涉外著作權關係的有關事宜;承辦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機構設立,登記作品著作權歸屬與轉讓的審核申報事項;管理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和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負責駐淄記者站和市內媒體記者證的管理;負責報紙、期刊的質量管理和報紙、期刊審讀工作;負責報型、刊型內部資料的管理;負責報刊社年檢、登記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印刷業和書報刊、電子出版物發行工作;研究提出書刊印刷業和發行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中國小教材的發行工作;監督執行印刷企業的專業標準和國家標準;負責組織印刷企業的法規、業務培訓;負責全市印刷協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工作;編輯並實施出版省和市級內部資料性圖書、音像及電子出版物;負責辦理出版社的圖書、音像製品的出版事宜。負責圖書、音像製品及電子出版物評獎的推薦、評審等工作;承辦古籍整理工作。
行政許可科
主要承擔以下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審核)職責:營業性演出團體設立、變更;演出經紀機構設立、變更;營業性演出許可;影像製品經營許可證;文化經營許可證;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大型建設項目和地下文物豐富地區工程項目文物保護、文物保護單位修繕計畫和施工方案審批;在文物保護範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拆除、改建及遷移地上文物許可;在建設控制地帶修建建築物或構築物設計方案審批;在古建築內安裝電器設備審批;在古建築內設定生產用火審批;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不可移動文物實施原址保護的許可;文物保護單位修繕保養的許可;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的許可;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舉辦展覽需借用國有館藏文物的許可;文物維修復建方案的許可;考古勘探發掘的報批;出版物(圖書、期刊、電子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審核印刷和發行單位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或兼併分立;審核音像製品複製單位;報紙、期刊的增期、增刊、減版、減期的審批;審核申報報刊的創辦和變更及記者站的設立;審核印刷企業(出版物包裝裝滿、其他印刷品、打字複印)的設立;審核文化類社會團體、文化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

領導班子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計畫財務。
分管辦公室工作、機關黨支部工作、紀律檢查工作、安全生產工作、
維穩及信訪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支部、淄博文化開發總公司。
分管專業藝術工作、文化產業工作,
主持十藝節辦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藝術科、文化產業科、市歌劇舞劇院、市京劇院、市五音戲劇院、市藝術創作研究所、淄博劇院、市演出服務中心。
宓傳慶
分管民眾文化工作,
主持基建辦公室日常工作,作為局新聞發言人分管對外宣傳工作;
分管文化科、基建辦公室、市圖書館、市民眾藝術館、淄博書畫院。
吳曉暉
主持工會工作,
分管文博工作、新聞出版管理工作;
分管工會、新聞出版管理科、市文物局、市博物館、蒲松齡紀念館。
任英華
分管行政許可工作,
協助李貢平同志分管計畫財務工作;
分管行政許可科、計畫財務科、市文化局幼稚園。
王巧妹
分管共青團、婦女工作,
協助李貢平同志分管組織人事工作;
分管組織人事科、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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