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淄博市張店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張店區委、張店區人民政府關於張店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以下簡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淄博市張店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貫徹黨中央關於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譚延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外文名: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service bureau of Zhangdian District, Zibo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譚延聆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職能轉變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黨委和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研究行政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並提出解決的意見建議,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2、負責審批職責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負責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制定和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流程,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健全審批與監管有效協調溝通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提高行政審批效能。
4、負責全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規劃和建設。
5、負責管理區政務服務中心,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部門單位審批服務進行規範、監督和考核,對區級部門單位業務大廳及工作人員進行指導、監督。
6、負責受理對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和相關工作的投訴舉報
7、負責制定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制度,負責研究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政務服務網上運行等工作,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並進行電子監察。
8、指導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點工作。
9、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0、負責本部門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11、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區政府辦公室的職責分工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實施政務服務標準規範;管理、運行區政務服務中心,推進區級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並進行電子監察。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督促“一次辦好”改革政策落實;負責做好市級政務服務熱線相關工作;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2、關於危險化學品監管
區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監督指導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依照許可權核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張店分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
市公安局張店分局負責並指導派出機構依法開展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張店大隊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規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水路運輸企業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資格認定。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按照許可權負責對用於裝卸、運輸、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目錄》範圍內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核發內資企業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營業執照;依據有關部門的許可證件,核發內資企業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的營業執照。區發展改革局(區能源局)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督促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履行管道保護主體責任,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管道運行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接待、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公開、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公文的審核把關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隊伍建設和老幹部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教育培訓工作。
(二)政務服務管理科(掛政策法規科牌子)。負責推進全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務服務監督投訴、人員管理、行為規範等制度,規範全區政務服務行為。負責對全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評議、考核。負責行政審批政策法規的研究、宣傳、推動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規劃和建設,負責行政應訴、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對重大審批行為、重要檔案、重要涉法事務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區政務服務中心服務投訴的受理、調查、處理。負責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廳效能和工作紀律監督檢查。負責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視窗人員的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對區級部門單位業務大廳及工作人員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制定幫辦代辦服務制度和工作規範,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指導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點建設,完善基層便民服務體系。
(三)審批管理科(掛網路信息科牌子)。負責指導全區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情況的統計、分析、總結工作。負責編制和管理本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組織做好行政權力事項的承接下放實施工作。負責相關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確定、調整工作,承擔相關部門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銜接協調,編制在區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動態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實施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要件最佳化、流程最佳化、環節最佳化、一鏈辦理等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最佳化審批服務的辦法,創新審批服務模式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並聯審批、聯合審圖、網上中介超市管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區重大項目幫辦代辦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聯席會議相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審批與監管有效協調溝通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
負責制定行政審批服務信息化建設的有關制度。負責指導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的信息化工作。負責根據區政務服務發展規劃,提出局機關信息化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業務標準制定、監管和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套用。負責研究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不見面審批”工作。負責局機關網路系統和網站的建設管理、運行維護、安全保障等工作。指導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廳的網路系統和機房(監控室)的管理、維護、運行工作。對區級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進行電子監察。
(四)商事登記科。負責公司(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非公司企業營業單位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合夥企業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廣告發布登記,以及審批職責範圍內的相關聯事項的辦理。負責與上級業務關聯部門的業務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同級業務關聯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相關業務辦理的指導。
(五)市場準入科。負責食品經營許可,食品生產許可,藥品零售經營許可,醫療機構設定許可,醫療機構執業許可,醫療保健機構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放射診療許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供水單位衛生許可,醫師執業註冊,護士執業註冊,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再生育審批,以及審批職責範圍內的相關聯事項的辦理。負責與上級業務關聯部門的業務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同級業務關聯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相關業務辦理的指導。
(六)民生事務科。負責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執業獸醫註冊和備案,鄉村獸醫登記證核發,生鮮乳收購許可證核發,生鮮乳準運證核發,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許可,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農藥經營許可,常規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農業植物檢疫,採集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查,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審核),使用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核,野生植物生產地建設項目環評審查,蠶種生產經營許可,徵用或占用林地審核,林木檢疫、採伐、運輸、經營加工許可,森林高火險期內進入森林高火險區審核,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審批(審核),馴養繁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許可,出售、收購、利用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捕獵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核發,外國人對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跨省運輸、郵寄、攜帶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以及審批職責範圍內的相關聯事項的辦理。負責與上級業務關聯部門的業務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同級業務關聯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相關業務辦理的指導。
(七)社會事務科。負責社會團體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非公募基金會登記,設定農村村民公益性墓地審批,建設殯儀館審批,建設公墓審核,社會福利機構設立、變更、合併、解散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備企業資格認定,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許可,防空警報設施拆除許可,單建人防工程建設許可,經營勞務派遣許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審批,舉辦以職業技能培訓為主的民辦學校審批,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經營性演出(除涉外及港澳台)許可,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設立娛樂場所審批,以及審批職責範圍內的相關聯事項的辦理。負責與上級業務關聯部門的業務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與同級業務關聯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相關業務辦理的指導。
(八)聯合勘驗科。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審批事項的聯合勘驗工作;職責範圍內聯合勘驗事項確定工作;聯合勘驗計畫的編制工作;與相關部門聯合勘驗協調、調度工作;與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聯合勘驗協調、調度;抽取參加聯合勘驗專家;出具聯合勘驗結果並報送相關部門。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建、群團、文明創建工作。負責區政務服務中心大廳黨建工作。

行政編制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譚延聆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張店區委辦公室、張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張店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2年3月,淄博市張店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被表彰為山東省三八紅旗集體。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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