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在1993.03.27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淄博市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3年03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3月27日
- 頒布單位: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在1993.03.27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
《淄博市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在1993.03.27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建築工程的消防監督及消防設施安裝質量監督與管理,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
《淄博市消防條例》是1998年9月11日淄博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2年4月28日淄博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的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淄博市消除火險隱患監督管理規定》在1995.07.13由淄博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地消除火險隱患,保護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及有...
承接非自動消防設施安裝、工程裝修的單位,按《淄博市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辦理。第十四條 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發現消防產品質量不符合標準時,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向有關生產、經營、安裝、維修單位填發《消防產品質量整改通知書》,責令停止...
第十四條城市消防基礎設施由市政、供水、供電、電信等部門分別負責建設和維護管理,公安消防機構負責監督和使用。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村民和居民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制定消防公約,落實消防制度。第十六條經批准設立的社會...
《山東省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辦法》業經省政府批准,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李春亭 二000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東省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減少和防止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範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是指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對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築工程項目,從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所實施的消防設計審核、施工安裝監督檢查和消防驗收。具體監督審核範圍,由省、自治區、...
低層居住建築和高層居住建築中零散的住宅裝飾裝修消防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機構負責裝飾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裝飾裝修工程、...
高層工業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高層建築消防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高層建築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公安派出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高層建築的...
該規定於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對建築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檢查和火災事故調查作出規範。並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0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0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號)等發布實施。中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政消火栓的管理,提高抗禦火災能力,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市政消火栓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
一、將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將第六項修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將第二款修改為:“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
由於現行辦法滯後於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無保留或修改的必要,應當予以廢止。現行辦法廢止後,淄博市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
一、將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將第六項修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將第二款修改為:“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
第六條 火災高危單位使用的建築物、場所,應當遵守消防技術標準和監督管理規定,未經依法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屬於公眾聚集場所的,未經消防救援機構許可,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火災高危單位施工期間,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
本規定所稱特殊建設工程,是指本規定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本規定所稱其他建設工程,是指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第三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建設工程...
現將《淄博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淄博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四月八日 具體內容 淄博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根據《山東省關於提高工程...
第三條 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分級管理的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交通、水利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對專業建設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 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一、將第八條第一款第四項修改為:“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 將第六項修改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將第二款修改為:“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工業企業內新上建設項目,包括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拆除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燃氣、機場等專業建設工程除外)。(六)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