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稅收全面最大負擔原則

涉外稅收全面最大負擔原則,是指對跨國的外國納稅人和本國納稅人分別制定兩套完全不同的稅法,對外國納稅人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財產價值都實行從重徵稅,使其整體稅負水平全面高於本國納稅人。

選擇此原則主要出於政治或經濟目的,如限制外資湧入國內,保護本國民間投資,保護本國資源,實行進口替代的外資戰略等。但給國際間經濟交往帶來不利影響,且會影響國家間關係,甚至被視為歧視政策,招致有關外國政府的報復性抵制措施,因而在涉外稅制中採用全面最大負擔原則的國家是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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