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殲擊轟炸機

海軍殲擊轟炸機

海軍殲擊轟炸機亦稱“海軍戰鬥攻擊機”。主要用於攻擊水面和瀕海目標,並具有空戰能力的海軍飛機。具有高、低空性能好,作戰半徑和載彈量大,突防能力和生存能力強等特點。按起降基地,分為艦載殲擊轟炸機和岸基殲擊轟炸機。現代海軍殲擊轟炸機,多數為超聲速飛機,最大航程超過3 000千米,載彈量6~9噸。機載武器主要有航炮、空空火箭、空空飛彈空艦飛彈、航空魚雷和航空炸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軍殲擊轟炸機
  • 別名:海軍戰鬥攻擊機、戰鬥轟炸機
  • 定義:主要用於攻擊水面和瀕海目標,並具有空戰能力的海軍飛機
攻擊艦艇編隊和沿岸縱深重要戰役戰術目標,兼有空戰能力的海軍飛機。又稱戰鬥轟炸機。主要用於對海、對地攻擊,也能執行空戰、偵察等任務。殲擊轟炸機具有航程遠、載彈量大、低空突防能力強、武器射程遠、攻擊火力強等突出特點。殲擊轟炸機一般系專門設計,也有用殲擊機或攻擊機改型而成。起飛質量20000~40000千克,最大作戰半徑接近2000千米,低空作戰半徑700~800千米,載彈量6000~8000千克,航程和載彈量與中型超聲速轟炸機相近。機翼載荷較大,具備良好的高、低速性能和高、低空性能。作戰時以低空、高速飛行,依靠比較完善的電子干擾手段突防。主要機載設備:慣性導航系統、都卜勒雷達微光夜視儀、前視紅外儀等,保障在夜間和複雜氣象條件下能準確發現和攻擊目標;有的還裝有低空防撞雷達和自動駕駛儀等交聯組成的地形跟蹤系統,可實施低空突防,特別是夜間、複雜氣象條件下的突防。機載武器有普通炸彈、制導炸彈、反坦克子母彈、戰術空地/艦飛彈、空空飛彈等,機身和機翼下部有較多的武器掛點,外掛武器投掉後可進行空戰。典型的殲擊轟炸機有歐洲的“狂風”,美國的F-15E,俄羅斯的蘇-24、蘇-34等。最初的殲擊轟炸機由殲擊機改裝而成。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以後,德國將轟炸機用的大型炸彈裝在Bf109和Me110戰鬥機上,以便有效突防和攻擊。20世紀50年代,出現了專門的戰鬥轟炸機,如美國的F-105、蘇聯的蘇-7、法國的“幻影”ⅢE,除用於空戰外,還具有很好的俯衝轟炸性能。60~70年代,各國研製的戰鬥轟炸機有美國的F-111、蘇聯的蘇-24、法國的“美洲虎”、中國的“飛豹”等。80年代後,戰鬥轟炸機技術性能有較大提高。海軍殲擊轟炸機的發展趨勢是:採用推重比更大的渦輪風扇發動機,進一步降低油耗,提高隱身能力,增大攜載的有效載荷;廣泛使用遠程精確制導武器;以戰鬥攻擊機取代殲擊轟炸機。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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