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商務局是海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海東市商務局是海東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有關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商貿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法規、規章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全市商貿流通行業的巨觀管理,推進流通產業的結構調整,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的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全市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建設。
(三)擬訂內貿發展規劃,指導商業網點規劃,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市場體系建設。
(四)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監測分析市場商品供求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對成品油流通和拍賣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商品的供應。
(六)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 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的相關政策和措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七)負責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負責外貿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工作;組織實施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進出口和加工貿易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調查;負責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研究提出外商投資政策建議,實施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指導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總投資限額以下,不涉及專項規定的外商投資審批,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
(十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
(十二)組織開展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授權的民間組織的商貿聯絡工作。
(十三)指導商會、學會和行業協會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