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海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是海東市人民政府辦事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省、市有關依法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
(二)統籌規劃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責任,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和相關問題,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事項進行審核確認,對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布的所有內容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對市政府的重大行政決策方案、草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執法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實施;負責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強化責任追究。
(五)研究完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機制;負責集中草擬或委託草擬涉及共同行政行為的、多個部門或主管部門不明確等領域有關重要規範性檔案;負責市政府規章的上報備案工作;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對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工作。
(六)承辦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案件;承辦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訴訟案件;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訟等工作;推動建立行政調解工作機制。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市政府規章草案。
(八)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建設工作研究和宣傳;組織和指導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九)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協助市政府辦理相關法律事項。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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