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的決定在2011.12.25由海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2.25
- 實施時間:2012.01.01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2011年9月9日十四屆市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政府規章《海口市扶持醫藥產業發展若干規定》(2008年12月2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發布,2010年12月1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9號修改)。
本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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