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的規定》等5件規章的決定

2003年6月9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3年6月2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的規定》等5件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3.06.20
  • 實施時間:2003.06.20
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如下5件規章:
一、《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的規定》(1993年7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發布);
二、《海口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投標辦法》(1993年7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發布);
三、《海口市禁毒辦法》(1996年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發布);
四、《海口市加快城市住宅建設的若干規定》(1996年9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發布,2000年1月2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修正);
五、《海口市土地管理規定》(1997年2月4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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