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決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決定在2013.10.28由海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海口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3.10.28
  • 實施時間:2013.10.28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的決定》已經2013年9月12日十五屆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2013年10月28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政府規章《海口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2006年3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第57號令發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決定自2013年10月28日起施行。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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