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

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是省政府依法設立,承擔大數據建設、管理和服務等職責,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列入行政機構序列,不從事法定職責外事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機構。

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在省政府領導下,堅持創新、市場化、與國際接軌的基本原則,統籌規劃,整體推進,加快推進海南大數據發展。

2019年5月23日下午,海南省大數據管理局掛牌儀式在省政府會展樓舉行。這是全國首個以法定機構形式設立的省級大數據管理局。

職責
省大數據管理局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使用省本級財政性資金、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管理,市縣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審核;負責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智慧城市政策措施。
(二)負責推進社會經濟、民生保障各領域大數據開發套用,引導、推動大數據分析研究和套用工作。
(三)負責統籌全省政務信息網路系統、政務數據中心、電子政務基礎設施以及全省基礎性、公共性政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統籌政府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組織實施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負責政府數據資產的登記、管理和運營,推動大數據產業發展。
(六)負責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國際國內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指導大數據、信息化、智慧城市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七)負責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省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
省大數據管理局配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承擔全省信息化相關規劃、監督職責,以及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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