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訪局(簡稱省信訪局)是主管全省信訪工作的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由省政府辦公廳管理,為副廳級。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信訪工作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調查、收集社情民意,研究提出服務保障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信訪工作方面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接待民眾來訪,收集重要信訪信息,調查並參與協調民眾來訪反映的重要情況。
(三)負責辦理民眾給省委、省政府的來信,調查並參與協調來信反映的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四)負責處理網路信訪,調查並參與協調網路信訪反映的重要情況,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五)組織指導領導幹部接訪和機關幹部下訪工作;負責應由本級政府複查覆核信訪事項的辦理,指導全省信訪事項複查覆核業務工作;負責特殊疑難信訪專項救助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聯繫信訪督查專員工作。
(六)負責全省信訪信息網路系統、資料庫建設及運行維護;協調、指導全省信訪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七)辦理省委、省政府和上級部門及有關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
(八)向市縣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轉交信訪案件及其他信訪事項,並負責督促落實,監督檢查涉及民眾利益政策的貫徹落實。
(九)負責組織協調本省日常駐京信訪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黨和國家重要會議、重要時間節點、重大活動期間的省外信訪工作。
(十一)負責“三跨三分離”信訪工作。
(十二)開展信訪調查研究,分析信訪形勢,報送信訪信息,負責信訪工作新聞發布,提出重要決策、重大項目信訪評估意見,對涉及民生的重大信訪問題進行調查,協調推動涉及民眾切身利益問題的解決;組織開展全省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十三)指導、考核各市縣各部門信訪工作開展情況,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獎懲建議。
(十四)指導全省信訪工作隊伍建設。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