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監察局

海南州監察局,主管全州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上級監察機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州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州政府頒布的決議的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州監察局
  • 外文名:Hainan State Supervision Bureau
  • 主管工作:全州行政監察工作
  • 所屬:海南州人民政府
根據,主要職責,

根據

根據《中共海南州委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共海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海南州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南辦發[2002]45號)的規定,州紀委機關和州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監察局仍屬於州政府序列,接受州政府的領導。

主要職責

(二)負責調查處理州政府各部門及其負責人,各縣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負責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承擔州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工作;負責州委各部門、州政府各部門和各縣黨委、政府及行業糾風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檢查指導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從政。
(五)調查研究州政府各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關政策、法規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和撤消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六)協助州委、州政府,會同州委各部門、州政府機關各部門以及各縣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審核各縣及州直單位監察局(科)領導幹部的人選;負責州監察局派駐各部門監察科(室)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組織和指導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七)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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