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
2、研究制訂全縣教育、
體育事業的發展規劃,負責編制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教育、體育發展規劃、計畫的實施。
3、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推動教育、
體育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體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統籌管理
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4、綜合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含幼兒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負責本系統的職改工作。
5、監督各地貫徹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和“兩個提高”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事業費附加和教育基建投資的實施意見。
6、規劃、指導、組織全縣各級教育行政幹部和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者的業務進修、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規劃、組織、指導全縣
教育科學研究和繼續教育工作。
7、指導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
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美育、國防教育、國語推廣和文字改革工作。
8、負責全縣的學歷教育、考試及學歷證書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
成人自學考試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9、指導並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全縣基礎教育、普通高中、職業高中的招生工作,負責全縣高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的就業調配工作。
10、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勤工儉學和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工作。
11、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系統人事調配工作;做好勞動工資、師資力量、契約制工人的管理工作。
12、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制訂和健全年度體育工作計畫,指導和協調各部門、行業、社會團體積極開展
體育活動,實施
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3、統籌規劃
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縣
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不斷提高競技運動水平。
14、培育、發展體育產業,檢查
體育經濟和經營活動的政策法規執行情況,歸口管理
體育市場;協助上級有關部門管理體育彩票銷售;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
體育設施建設的布局。
15、制定
學校體育的訓練和競賽規劃,發展學校體育教育。
17、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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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起草局黨委和行政綜合性檔案,審核各類檔案資料;負責重要事項督查和重要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教育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文秘、文書檔案、保密、保衛、外事、綜合治理以及局機關
行政事務工作;協調處理縣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管理幹部的考察、選拔和調配工作,以及校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中國小機構編制核定和勞動工資工作;協調並指導中國小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職務評審、進修培訓和教職工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局黨委日常事務;負責
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年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計畫生育工作。
普教科
綜合管理全縣普通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藝術教育、勞技教育、安全教育、國防教育、衛生和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學籍管理和書刊資料征訂審定工作;指導文明學校建設和學校團隊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指導、管理教育教學科研工作。
職成教科
綜合管理職業教育、職工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幼兒教育工作;負責管理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
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成教幹部崗位培訓工作。
體育科
負責制訂全縣性
體育運動競賽計畫,指導全縣體育競賽工作;負責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規劃和組織實施
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負責承辦上級體育主管部門委託的各級各類體育競賽活動,以及組織縣運動隊參加各級各類體育競賽;負責指導全縣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負責
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和體育市場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全縣體育運動項目布局,指導、組織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負責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學校體育教育和體育科研工作。
計財科
負責編制教育和體育事業計畫;負責教育和體育經費的預算、分配以及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和體育基建項目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布局調整工作;負責制訂籌措教育經費、中國小收費實施意見;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教育體育事業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專控商品購置審核工作。
督導室
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教育工作和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教育法律、法規執法檢查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制定辦學質量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強縣、教育強鎮爭創的指導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來信來訪和紀檢監察工作。
教育工會
負責制訂全縣性教育
工會工作計畫,負責指導、檢查、考核各基層教育工會工作;負責全縣各基層教育工會組織管理和工會幹部培訓;負責推行學校教代會制度;負責對教職工的送溫暖工作;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發揮黨和教職工民眾之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配合教育局搞好教職工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有益於教職工身心健康和提高業務素質的有關活動。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 傅劍敏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分管機關行政、教育體育發展規劃等工作。聯繫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
黨委委員、副局長 鄭可章 協助局長分管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德育、藝術教育、勞技教育、國防教育、衛生和教育信息化,教育科研、文明創建、少工委、團、關工委、招生自考、語言文字、督導等工作。聯繫普教科、研培中心、技術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 潘亞男 協助局長分管學校體育、民眾體育、體育競賽、體育科研、體育協會、公共體育設施和體育市場管理、婦女等工作。聯繫體育科、體育總會、研培中心。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石繼權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信訪、內部審計、兩公開一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行政執法檢查、普法教育、綜合治理等工作。聯繫督導室。
黨委委員、副局長 周民強 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基建、統計、校辦企業、勤工儉學等工作。聯繫計財科、教育發展服務中心、會計核算中心。
黨委委員 張 凌
協助局長分管黨務、組織人事、計生統戰、乾訓師訓、工會、退協、反邪教等工作。聯繫人事科、教育工會。
黨委委員 黃平標 協助局長分管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安全教育、外事、文書檔案、教育宣傳和信息、提案辦理等工作。聯繫職成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