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浦東新區民政局(社團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訂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本區社會救助工作,牽頭擬訂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負責本區救災救助的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核查、上報、發布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工作,接收、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救災款物。
(四)負責本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街、鎮開展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五)負責本區優待撫恤工作。擬訂優待撫恤的實施辦法;負責烈士的審核報批和褒揚;負責民政部門管理的傷殘人員的傷殘等級評定等報批事項;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擁軍優屬工作和軍民共建工作。
(六)負責本區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擬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政策、年度指標計畫和實施辦法。指導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區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工作。擬訂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建設的建議和意見;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自治建設,組織居(村)委員會開展選舉工作。
(八)負責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區服務政策;促進城鄉社區服務統籌發展;指導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組織社區志願者註冊,對社區公益服務項目進行監督評估。
(九)負責本區職業社會工作者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管理工作;擬訂社會工作職業化的制度、政策,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
(十)負責本區慈善事業的促進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指導開展慈善募捐活動,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志願服務的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對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進行表彰。
(十一)負責本區社會福利工作。擬訂扶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實施辦法;負責無業精神病患者、棄嬰兒救助、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工作,指導孤兒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老齡工作。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老年人相關法規政策實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
(十三)負責本區社會福利企業的設立、變更、註銷、技術改造的報批初審;指導、監督社會福利企業對殘疾人職工合法利益的保障;負責重殘無業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覆核和生活補助的審批;負責福利彩票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福利彩票的銷售市場;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項目的審批監督和評估。
(十四)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工作。研究和修訂全區行政區劃規劃;負責鄉鎮、街道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負責承辦本區居(村)委會的設立、撤銷、更名等審查報批工作。
(十五)負責本區婚姻和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六)負責本區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殯葬設施建設和管理事項的報批和審批,推進殯葬改革。
(十七)負責本區社會組織(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工作,指導社會組織的管理工作並進行檢查、監督和綜合執法。負責民眾活動團隊備案工作。
(十八)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周小平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
韓解兵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老齡、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工作。分管社會福利和老齡工作處,協管組織人事處。
姚 瓊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社會工作及其人才隊伍建設、行政區劃、慈善事業和志願服務工作;負責婚姻和收養管理、殯葬管理、三峽移民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專項事務管理處。
郁建生 副局長
負責社會救助、救災、經濟狀況核對、雙擁優撫、雙退安置工作。分管社會救助和優撫工作處,協管辦公室。
莊大軍 副局長、黨組成員
負責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分管社會團體管理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趙穎 主任
二、組織人事處
錢俊梅 處長
三、社會救助和優撫工作處
吳麗梅 處長
四、社會福利和老齡工作處
周根兆 處長
五、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處
杜瑾 處長
六、專項事務處
錢衛星 處長
七、社會團體管理處
萬其剛 處長
局屬單位
1、上海市浦東新區雙擁雙退中心
2、上海市浦東新區老齡事業發展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老年大學)
3、上海市浦東新區福利企事業管理所、
4、上海市浦東新區軍休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
5、上海市浦東新區烈士陵園管理所
6、上海市浦東新區救助管理站
7、上海市浦東新區婚姻管理所(上海市浦東新區收養登記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婚姻登記中心)
8、上海市浦東新區民政局計畫財務信息中心
9、上海市浦東新區社區建設指導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福利募捐和慈善事業促進中心)
10、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救助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11、上海市浦東新區殯葬管理所
12、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殯儀館
13、上海市浦東新區南匯殯儀館
14、上海市浦東新區社會福利院(上海市浦東新區老年特護院)
15、上海市浦東新區重度殘疾人寄養院
辦事指南
1.網上辦事簡介
網上辦事是上海市民政局為推動電子政務工程的開展而建立的網上平台,您的辦事需求可以通過這個辦事平台與政府的相關部門進行聯繫,通過網際網路來實現您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從而達到輕點滑鼠就完成辦事的目的。
2.使用須知
◇ 上海市民政局網上辦事平台提供辦事指南、網上受理、表格下載、辦事狀態查詢、網上諮詢和監督投訴等服務;
◇ 本系統與上海市民政局電子政務平台相結合,目前網上受理僅面向上海市居民或法人,要求用戶使用真實信息註冊後使用,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是辦事狀態查詢的依據;
◇ 辦事指南、網上諮詢和監督投訴等服務無需註冊即可輕鬆使用。
3.開始辦事
上海市民政局網上辦事系統提供多種辦事項分類及查詢方式,如個人辦事和企業辦事等,其中辦事事項信息提交後,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查詢密碼,可用查詢密碼來查詢。
4.操作指南
◇ 您在辦理某一具體事項前,請先閱讀“辦事指南”,辦事指南會從行政依據、服務時間、申請條件、提交材料、辦事流程、辦事期限、收費標準、受理部門、相關科室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等各方面為您提供全面的辦事指引;
◇ 對於網上受理的辦事項,用戶可線上填報並提交相關表格,相關部門會在規定時間內給予受理情況的答覆,請用戶及時關注網上辦事平台登錄查詢辦事狀態;
◇ 對於需要現場受理的辦事項,您可以在“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到所需表格,填寫後根據辦事項信息的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的受理現場辦理。
5.辦事狀態查詢
◇ 在您完成註冊並填報網上受理的事項後,您可通過“狀態查詢”查看申報事項的受理情況以及處理結果;
農村五保供養
辦理項目
農村五保供養
辦理項目說明
一、項目名稱
農村五保供養申請
二、政策依據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1994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1號發布)
三、受理條件
五保供養的對象是指具有本市農業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1.無法定扶養義務人,或者雖有法定扶養義務人,但是扶養義務人無扶養能力的;
2.無勞動能力的;
3.無生活來源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規定負有扶養、撫養和贍養義務的人。
四、申請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
五、辦理程式
1.由村民本人申請或由村民小組提名;
2.經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核查、初審後;
3.報鄉鎮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
六、受理部門
各區縣鄉、鎮社會救助事務管理所
七、辦結時限
30個工作日
八、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