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南平市委辦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辦〔2011〕25號)和中共浦城縣委、浦城縣人民政府《關於浦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浦委〔2011〕38號)精神,設立浦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浦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級別:正科級
  • 編號:浦委〔2011〕38號
  • 隸屬:浦城縣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我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的落實,加強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我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我縣人口發展計畫,提出統籌解決我縣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我縣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根據我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要求,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各地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六)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對轄區內開展的計生科技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進行監督管理,規範做好計畫生育藥具計畫、發放和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承擔浦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管理和財務監督、審計;負責本局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和專業技術職稱的評聘、獎懲和繼續教育工作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編制本部門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預決算;檢查各鄉鎮(街道)計畫生育部門落實所需經費的投入情況;指導、監督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藥具經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
協助局黨組織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效能建設、政風行風評議、計畫生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文明創建、創業競賽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和民眾工作規劃;組織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及人口學會工作;承擔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普及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綜合執法股
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建立健全各項行政執法制度,指導各級人口計生部門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檢查指導生育政策的落實情況;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信訪工作;承擔計畫生育“一票否決”的審核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
發展規劃股
研究提出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組織對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承擔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人口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工作;承擔指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抓好人口計畫管理,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承擔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的組織工作;監測分析全縣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科學技術股
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的規劃建設;組織實施計生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依法對全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許可進行登記和檢驗;依法對技術服務中出現的事故、不良反應的調查處理和併發症鑑定、病殘兒醫學鑑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生殖保健、優生優育、不孕不育工作;對轄區內開展的計生科技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人員編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浦城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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