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測量標誌保護辦法
- 編號:省政府令第111號
- 類型:政府規定
- 發布時間:1999年2月3日
《浙江省測量標誌保護辦法》是加強浙江省境內測量標誌的設定、使用、拆遷、保管、維護、維修和其他與測量標誌相關的活動的保護辦法。簡介省政府令第111號《浙江省測量標誌保護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
該《條例》分總則、測繪系統與測繪標準、基礎測繪、界線測繪與其他測繪、測繪資質資格與測繪市場、測繪成果、測量標誌保護、地圖管理、法律責任、附則10章64條,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1號 《...
第五條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測量標誌保護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管理本部門專用的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測繪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測量標誌保護工作。軍隊測繪主管部門...
市、縣(市)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應當將測量標誌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空間適配管理,建立健全測量標誌保護工作制度,組織開展測量標誌管理、巡查、維護及成果服務等活動,探索建立重要測量標誌數位化監控措施,提高保護效能。鎮(鄉)人民...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測量標誌保護工作的通知》是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25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陝西、黑龍江、四川、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為...
第5章 測量標誌分類保護 5.1 測量標誌類別分析 5.2 測量標誌保護分類 5.3 測量標誌分類保護方法 第6章 測量標誌占地確權 6.1 法律依據 6.2 劃定測量標誌土地使用權屬界線 6.3 用地權力類別分析 第7章 CORS站測量標誌保護 7.1...
《浙江省電力條例》於2022年9月29日經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同時廢止。 條例發布 2014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一)生態保護和修復領域。山水林田湖草海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藍色海灣”整治工程、列入《浙江省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的廢棄礦山和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二)海洋綜合管理領域。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海洋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