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和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
- 施行日期:2009年1月1日
- 通過日期:2008年9月19日
- 公布日期:2008年9月19日
- 發布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和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為加強城市管理,規範和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本條例自200...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釋義與套用》由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省法制辦、省司法廳共同撰寫的《(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釋義與套用》,是適應當前各地學習、培訓工作需要而編寫的。該書多數作者直接參與了《...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維護城市秩序,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能,最佳化執法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浙江省杭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及有...
維護城市秩序,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執法成本,最佳化行政執法環境,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浙江省寧波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解讀一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下稱《條例》)將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出台的綜合行政執法領域...
第一條 為規範和推進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高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水平,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為加強對環境噪聲的監管,根據《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第七條、《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第七條第(五)項的規定,現將《杭州市環境噪聲管理條例》中對環境噪聲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予以明確,請遵照執行...
一、對下列法規中違反行政強制設定權的規定作出修改1.將《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執法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除法律規定可以強制執行的外,執法部門應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將《浙江省...
規劃、工商行政管理、衛生、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第六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等職權,除本條例有特別規定的外,由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實施。實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
各級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或沒有實行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縣(市)市容環衛、規劃等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六條行政...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建成區(含本溪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是指:(一)對違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規劃、綠化和市政設施等管理的行為行使全部行政處罰權;(二)對違反工商行政...
依法實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區域,按照有關規定,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縮小使用範圍或者變公共停車位為專用停車位的,由城鄉...
第四十條土地使用權人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取得市、縣(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建設項目用地範圍內因施工需要進行的臨時建設和按照《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已取得臨時建設用地規劃...
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慈谿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在新區設定的派出機構,以慈谿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的名義,行使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寧波市、慈谿市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在新區設定的派出機構,以...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第三條 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執法局)是依法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第四條 市公安局城市管理...
《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是為了加強城市管理制定的條例。發布實施 2006年6月29日,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本條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
第二十七條 將居住區配套設施挪作他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未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區域,由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用途,並依法進行處罰。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涉及蕭山、餘杭兩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職權...
第十七條 國家、省對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職責許可權作出調整的,按照調整後的職責許可權執行。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在國家、省批准的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職責許可權內,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有...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負責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綜合協調,以及相關綜合性政策的起草和制訂工作。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市城管執法局)是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行政機關。市城管執法局所屬的...
1996年11月21日廈門市十屆人大會務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的《廈門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條例》予以廢止。規定引言 廈門經濟特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規定 (2004年12月2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管理,明確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務院法制辦關於在四川省成都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珠海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是珠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生效日期】2002-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31號)《珠海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實施辦法》業經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