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簡稱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是2005年3月經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批准,由浙江省作家協會負責組織,在浙江省民政廳註冊成立的少年兒童文學團體,它的前身是“浙江省小作家聯誼會”和“浙江文學院少年作家培訓中心”,此舉在全國尚屬首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
  • 簡稱: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
  • 性質:少年兒童文學團體
  • 成立時間:2005年3月
協會目標,協會職能,協會發展,協會章程,協會成員,協會領導,導師團,

協會目標

倡導全體會員積極參與協會工作,讓他們對協會在組織形式、活動內容、授課方式、交流空間等方面都感興趣,有熱情,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不同的組織形式,全面激活他們對文學的興趣,提高他們的想像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讓他們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使文學能夠真正地伴隨他們心靈的成長。

協會職能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的會員,其個人檔案將進入《浙江省少年作家檔案》資料庫,優先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徵文、培訓、採風、文學交流活動等等。協會將組織各項徵文、培訓、採風、文學交流等活動,在不影響學習任務的同時,有效地豐富和拓展少年兒童的生活空間,提高少年兒童的文學閱讀興趣和寫作能力。為此,聘任數十名作家、學者和特級教師為指導老師,分期分批赴各團體會員基地舉辦講座、開展培訓,面對面地輔導寫作。在普及的基礎上,希望能發現真正意義上的“少年作家”,而不是媒體和書商炒作出來的“明星作家”。一旦有這樣的少年文學人才浮出水面,協會將傾力為其打造平台。

協會發展

2005年3月,經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的批准,由浙江省作家協會負責組織成立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簡稱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為了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文學素質教育,提高少年兒童的文學閱讀和寫作能力,開展各種形式的徵文活動,採風活動,文學交流活動,發現文學新苗,培養壯大文學事業的後備軍。 該團體一般採用團體會員為主、個人會員為輔的組織形式。為了保證協會的文學起點,他們對“小作家”們的入會條件較嚴:要求在公開出版的報刊發表作品三篇以上或在市級文學徵文比賽中獲過獎,同時須學校推薦、家長同意。
2005年4月開始,該協會和《少年兒童故事報》聯手創辦《少年兒童故事報·少年作家版》,這是一張面向全國公開發行的周報,試刊期間為半月報,其中特辟出第三版“造星工廠”,專門用來發表優秀會員的作品。以後每年出版4本《浙江省少年作家作品選》以及《浙江少年作家年度佳作選》,希望為全省少年作家們展示自己的寫作才華提供充足的平台。
2005年7月17日上午,首屆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代表大會暨第三屆浙江小作家代表大會在浙江省委黨校報告廳內隆重開幕。來自浙江省各地的300餘名小作家代表們與會,中國作協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高洪波發來賀信,浙江省作協駐會副主席王旭烽到會致辭。同時舉辦“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的演講比賽、現場作文比賽和“群星燦爛”文藝大匯演,大會安排代表們瞻仰烈士陵園、赴中國造紙文化村和傳化農業園學習參觀等一系列豐富多彩的文學採風活動。
2006年,組建浙江少年作家導師團,一直擔任著在浙江省相關中國小巡迴演講的重任。由葉文玲、王旭烽、盛子潮領銜的名家導師團,走進全省中國小校園,傳播文學的種子,讓學生親近文學。
2006年9月8日,正式啟動的“文學之旅: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名家導師團全省義講”大型公益活動,在青少年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2012年3月9日晚上,導師團成員歡聚一堂,一起探求繼承浙江文化傳統、繁榮文學創作、發展青少年文學教育事業大計,浙江文學院院長、省作協少年文學分會會長兼秘書長盛子潮給大家頒發了大紅的聘書。

協會章程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章程(草案)》
經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批覆【浙宣復(2005)4號】同意,浙江省民政廳社團管理機關批准【社證字第22001-1號】,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於2005年3月正式成立。為進一步規範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總體目標和工作思路,2011年9月24日,第二次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代表大會修改並通過本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是浙江省作家協會領導的,浙江少年作家和少年文學愛好者為主體,自願結合的文學團體。是浙江省繁榮少年文學事業,加強浙江文化大省與建設精神文明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團結和組織全省的少年作家,堅持創新與獨立精神,為發展繁榮浙江省的少年文學事業,促進少年的精神文明建設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準則,遵守政府的各項法律、法規,根據自身特色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在工作和活動中倡導“開拓、進取、凝聚、服務”的理念。
任 務
第五條 組織少年作家學習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學習文學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培養少年對文學閱讀、寫作的興趣與能力,建立一支具有較高文學素養的少年作家隊伍,壯大文學事業的後備力量。
第六條 堅持少年文學創作的正確導向,普及少年的文學寫作意識;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自由競賽;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和革命文學傳統,汲取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創新,提高水平,多出優秀作品。
第七條 聘任文學界、教育界有關作家、專家和學者為指導教師,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學校及有志於少年文學事業的社會機構為培訓實驗基地,探索文學教育的方法與經驗,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文學創作能力。
第八條 以團體會員為主、個人會員為輔的組織形式,在全省範圍內組織少年文學創作培訓和指導,開展各種形式的徵文、採風和文學交流等活動,鼓勵和發現更多的文學新人。推薦、選編少年作家的文學精品。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少年文學人才,以及基層少年作家培訓優秀組織者給予表彰和鼓勵。
第九條 關注全國少年文學創作動態,加強聯絡,交流少年文學創作活動的經驗與信息。
第十條 組織實施國內外少年文學創作交流及相關的其他活動。架起浙江和世界少年作家聯繫的橋樑。
第十一條 努力辦好本會交流報刊、叢書,不斷提高刊物的質量,構築會員文學創作的交流平台;廣泛聯繫基層的少年文學社團。
第十二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維護會員的權利,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會 員
第十三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有30名以上本會會員的縣(市)少年作家協會、學校或少年文學社團等團體,均可提出書面申請,經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秘書處審議批准,報浙江省作家協會備案同意,即為團體會員並授予“浙江省少年作家團體會員單位”銅牌。
第十四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在文學創作方面有一定成績、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下,國小二年級(含)以上的少年兒童,由本人申請,各縣市作協或本人所在學校和少年文學社團推薦,經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秘書處審議批准,報浙江省作家協會備案同意後,即可成為個人會員。頒發“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員證”,進入《浙江省少年作家檔案》資料庫。
《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會員發展條例》
一、申報條件
凡贊成本協會章程,並在文學創作方面有一定成績和特長、國小三年級(含)以上的學生,由本人申請,學校推薦,填表批准後即成為個人會員。
二、個人會員的權益和義務
1.本協會頒發個人會員“浙江省作家協會少年文學分會會員證”;會員檔案進入《浙江省少年作家檔案》資料庫;會員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優先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徵文、培訓、採風、文學交流活動;全年贈送本協會編輯出版的《浙江少年作家優秀作品選》和《少年兒童故事報·少年作家版》。
3.本協會個人會員有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參加本協會活動、按時交納會費的義務;對符合入會條件,但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優秀個人,可申請減免本協會組織活動的有關費用;對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或有違法行為的個人會員,本協會有權停止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4.本協會會員採取年審制,沒有參加年審,會員資格自行取消;協會個人會員年齡至18周歲,不再參加資格年審;至18周歲的優秀會員可由本協會推薦加入浙江省作家協會。

協會成員

協會領導

導師團

浙江少年作家導師團為學術指導機構,由文學界、教育界知名作家、專家組成。導師團是開放式的,實施動態管理模式,根據需求更新成員。
重組的導師團由著名兒童文學作家趙冰波領銜,首批成員有:
盛子潮(浙江文學院院長、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會長兼秘書長)
朱永祥(浙江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柯孔標(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副主任)
孫建江(評論家、浙江少年兒童出版社副總編輯)
袁敏(《江南》雜誌主編、浙江省作家協會副主席)
趙冰波(童話作家、浙江省少年作家協會副會長)
胡勤(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高中語文教研員)
夏烈(評論家、杭州師範大學國際動漫學院副院長)
蔡少軍(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國中語文教研員)
滕春友(浙江省教育廳教研室國小語文教研員)
李森祥(作家、浙江省作家協會小說創委會主任)
平靜(評論家、浙江少年兒童出版社副總編輯)
張嬰音(兒童文學作家、《親職教育》雜誌編輯)
海飛(作家、《浙江作家》執行主編)
鮑貝(作家、中國作協會員)
盧文麗(詩人、都市周報副總編輯)
塗國文(作家、《語文周報·浙江版》執行總編輯)
鄭翔(文學博士、浙江文學院創作研究室副主任)
谷潘(作家、《少年作家》雜誌主編)
鄭春霞(兒童文學作家)
張繼寶(作家、浙江文學院培訓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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