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涉外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涉外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在2001.12.26由浙江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浙江省涉外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等14件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1.12.26
  • 實施時間:2001.12.26
省人民政府決定,下列規章予以廢止:
1.浙江省涉外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暫行辦法
2.浙江省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規定
3.浙江省融資租賃管理暫行規定
4.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
5.浙江省全民所有制企業招用農民契約制工人的規定實施細則
6.浙江省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7.浙江省開發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暫行辦法
8.浙江省內河通航河道護岸費徵收和使用暫行辦法
9.浙江省筵席稅施行細則
10.浙江省關於鼓勵台灣同胞投資的規定
11.浙江省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環境管理辦法
12.浙江省保護氣象台站觀測環境的規定
13.浙江省宗教活動管理規定
14.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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