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毒膠囊案

浙江毒膠囊案

浙江寧海檢察院通報了一起非法生產“毒膠囊”案件,從非法生產窩點,除了被現場查獲的,生產有毒空心膠囊達9000萬粒左右,已經全部進入了流通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毒膠囊案
  • 地點:浙江寧海
案發過程,調查分析,處理結論,

案發過程

2014年9月1日,浙江寧海檢察院通報了一起非法生產“毒膠囊”的案件,短短5個月,對外出售了高達9000萬粒。目前,因涉嫌有毒有害食品,11人被寧海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4年56歲的潘某是新昌縣儒岙鎮人。之前,他曾在台州臨海一家藥業公司上班,從事的就是膠囊生產。後來開始單幹,生產、銷售膠囊。2014年2月,潘某在寧海縣深甽鎮租下4間廠房,雇用了章某等10名新昌老鄉。機器、廠房、人員都到齊了,潘某隨即開始投產。
潘某在生產空心膠囊過程中使用“工業明膠”。經過“打膠”、“排膠”、“切膠”、“次品挑揀、成品包裝”四道程式,潘某將生產出來的空心膠囊賣給了王某甲(刑拘在逃)、官某(刑拘在逃)、章某(刑拘在逃)、王某乙(刑拘在逃)。
2014年7月22日,寧海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扣了潘某工廠的空心膠囊成品6箱(約44.2萬粒)、空心膠囊半成品102.9公斤。同時,潘某和現場作業的工人共10人被警方當場抓獲。次日,負責運輸“工業明膠”和“空心膠囊”的朱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潘某的這個生產窩點,除了被現場查獲的,非法生產有毒空心膠囊達9000萬粒,都已經全部進入了流通市場。
至於數量如此巨大的“毒膠囊”到底流向了哪裡,目前,警方仍在全力追查中。

調查分析

經檢測,被查獲的空心膠囊及生產原料中,重金屬鉻的含量均超標,最高的超過正常標準的65倍。據了解,鉻是一種毒性很大的重金屬,容易進入人體細胞,對肝、腎等內臟器官和DNA造成損傷,在人體內蓄積具有致癌性並可能誘發基因突變。

處理結論

2014年8月29日,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潘某等11人被寧海檢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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