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權轉移
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功能一般被認為是流通的基本功能之一。社會分工造成了生產者與消費者的社會性分離,由於消費者自己不能生產供其消費的商品,而必須要消費由專業生產者生產的商品,因而消費者必須首先取得商品的所有權。也只有通過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商品才能真正從生產領域轉移到消費領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所有權的轉移是通過商品交換過程完成的。也就是說,現代社會的商品流通是通過生產者支配的商品與消費者支配的貨幣進行交換即買賣進行的。因此,商品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能否順利實現商品交換是商品所有權轉移的關鍵。為了更好地說明這一問題,我們將生產者的經濟活動區分為商品生產活動與商品銷售活動,從而可以將生產者理解為商品生產活動與銷售活動的主體。顯然,生產者為了完成生產和銷售活動還必須完成一些購買活動,
但生產者實際上是具有生產者與消費者雙重身份的主體,當其進行購買活動時,它是以消費者的身份出現的,因此在理論上可以將從事購買活動的生產者作為消費者來處理,或者可以在消費者的概念下來研究生產者的購買活動。同樣,我們也可以將消費者的經濟活動區分為商品購買活動和商品消費活動,從而也可以將消費者理解為商品購買活動和消費活動的主體。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流通活動,實際上就是生產者的商品銷售活動與消費者的商品購買活動的統一。當然,這兩種活動統一的過程實際上就是雙方進行商品交換的過程。因而使生產者的銷售活動與消費者的購買活動實現統一的首要條件是適當的交易價格——即對於生產者來說,該價格能夠彌補商品生產所花費的所有費用;而對於消費者來說,該價格應該是其能夠支付得起的代價。顯然,為完成這個交換過程,還需要很多前提條件,如生產者與消費者如何見面、如何相互了解與認知等,而這些活動則包含在其他流通功能中。從全社會來看,商品流通過程的本質即是商品所有權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轉移的過程,而這種轉移的路徑則被稱為商品流通渠道。根據商品所有權轉移所經過的環節的多少,商品流通渠道可以大致分為直接流通渠道與間接流通渠道兩種。其中,直接流通渠道即是指商品所有權直接從生產者轉移到消費者的路徑,即生產者的銷售活動與消費者的商品購買活動是直接結合的。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種產銷直接見面的流通形式顯然不是主流,但在一些領域仍然廣泛地存在著,如農業生產者直接將農產品出售給消費者。間接流通渠道不是通過產銷直接見面的方式完成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是通過專業流通機構作為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轉移商品所有權媒介的轉移路徑。這種間接流通渠道是現代社會的主流形式,在這個轉移的路徑中,商品所有權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的轉移要經過一系列的商品交換活動才能完成,而所經過中間階段的數量則取決於商品的種類與性質、生產與消費的方式,以及生產與消費的時間或空間特性。專業流通機構的職能就是通過商品的買賣活動來實現商品在流通渠道內向消費者的漸次轉移,所以專業流通機構的介入不僅有助於商品所有權的轉移,還有助於商品流通過程中流通成本的節約,這一點將在下面詳細說明。
物流功能
雖然通過商品的買賣活動實現了商品所有權從生產者向消費者的轉移,但商品流通過程卻並沒有結束。因為商品流通的最終目的是消費者能夠現實地消費商品,從而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卻僅僅為消費者現實地消費商品提供了一個前提條件,只有所有權的轉移,並不能保證消費者能夠現實地完成商品的消費活動。所以,只有在完成商品所有權轉移的同時,商品實體也發生相應的轉移,才能使消費者現實地消費,從而實現商品流通的目的。商品實體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我們一般稱之為商品的物流過程,與之相應,商品流通的物流功能也是商品流通的基本功能之一。物流活動之所以必要是因為生產與消費不僅在主體方面是分離的(社會性分離),而且在空間與時間上也是分離的。生產與消費的空間分離意味著商品的生產地點與消費地點的分離;而生產與消費在時間上的分離則意味著生產與消費的時間是不一致的。而物流活動正是要通過商品運輸、儲存等活動來解決生產與消費在時間與空間上的分離問題。因而,物流活動是創造時間效用與空間效用的流通活動。但是,為了商品更好地運輸和儲存,還需要對商品實體進行諸如裝卸、包裝,甚至是一些加工活動,這些活動和運輸與儲存活動一起構成了商品物流活動的基本內容。一般來講,由於物流是伴隨著商品所有權的轉移而發生的各種活動,因此,物流活動的主體也就應該是參與商品所有權轉移的各種流通主體,即商品買賣的當事人。在產銷直接見面的直接流通情況下,物流活動是由生產者和消費者這兩個當事人分別承擔的。而在以中間商為媒介的間接流通情況下,物流活動的當事人則包括生產者、中間商和消費者,相關的物流活動則由它們共同承擔。至於在這樣的流通過程中哪個主體承擔的物流更多一些則由流通主體的類型、分工與專業化程度,以及主體之間合作的方式決定。一般而言,在間接流通的情況下,中間商,尤其是批發商承擔的物流活動要多一些。但是,隨著流通經濟的發展和分工的深化,逐漸產生了專門承擔物流活動的專業機構——物流機構。專業物流機構的產生主要基於以下幾點原因:一是隨著商品流通範圍的擴大,尤其是當流通活動跨越國界時,就需要長距離地運輸商品,並且需要大量地儲存和保管商品,這樣,為了安全、迅速、準確地完成商品的運輸與保管活動,在客觀上就需要由專門的物流機構來完成物流職能,從而可以從分工所產生的專業化中獲得收益。二是物流經濟性的要求。為了完成大量的物流活動,需要對各種物流工具和設施投入大量的資本,而對於專業化於生產與流通活動的生產者和中間商而言,進行大量的投資完成這些物流活動往往是不經濟的。相反,將物流活動委託給專門的物流機構則是有效率的。三是物流活動的技術要求。要高效率、低成本地完成物流活動不僅需要大量的投資,還需要專門的技術和組織,因此,將這些活動作為一個獨立的經濟組織來運營是必要和可能的,而生產者和商業機構委託這個部門來完成物流活動也是有效率的。因此,在現代社會,生產者或商業機構的大部分物流活動都可以委託給專門的物流機構來承擔,從而大大提高了物流活動和整個商品流通活動的效率。
成本節約
如前所述,商品流通過程是商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的轉移過程,這個過程是通過不同流通主體之間的一系列交換活動完成的。商品流通主體之間的每一次交換活動都會推動商品向消費者的轉移,但商品的這種轉移過程卻不是“平滑”的,是需要發生成本或費用的。這些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我們稱之為流通成本,它主要表現為達成交易,推動商品向消費者轉移而付出的成本總和。根據交易成本理論的觀點,這些在推動商品轉移過程中所發生的成本至少包括獲取準確的市場信息所需要的成本、討價還價與簽訂契約所需要的成本、監督契約執行所需要的成本、實物轉移所需要的成本以及交易主體的運營成本等。在生產者與消費者直接進行交易的情況下,生產者為了將自己生產的商品售給合適的消費者需要付出巨大的搜尋成本,而另一方面消費者為了找到所需商品的供給者也同樣需要花費巨大的搜尋成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所有的商品如果都按照這樣的方式進行流通,其結果是難以想像的。另外,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除了存在主體分離、空間分離和時間分離之外,還存在著另一個重要的矛盾與差異,即商品種類與數量的矛盾。生產者為了獲得生產活動的規模經濟效益,往往是大批量地生產少數品種的商品,而消費者則往往是需要多品種的商品,並且每一種商品的需求量都是很小的。顯然,這種商品種類與數量的矛盾無疑會加劇商品流通過程中的信息搜尋成本。
在有專業流通機構介入的商品流通情況下,各個流通主體通過分工與專業化都可以專注於自己的專業領域,從而可以在商品的生產、交換與物流等領域獲得規模經濟效益,從而可以極大地降低流通成本。此外,有專業流通機構參與的商品流通對流通成本的節約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流通中介機構極大地降低了生產者與消費者雙方的市場信息搜尋成本。生產者可以只與少數幾個中間商進行交易,將其商品銷售給專業的商業機構,而消費者也可以只到中間商那裡去尋找其所需要的商品,直接與中間商進行交易,而不需要與生產者進行交易。因此,生產者通過與中間商的交易,由中間商去尋找商品的購買者,而節省了大量的信息搜尋成本;而消費者通過與中間商的交易,由中間商去代為尋找商品的供應者,也節省了大量的搜尋成本。
第三,上述由專業商業機構參與的流通活動對流通成本的節約不僅在於交易次數的減少,還在於由於交易雙方的相對固定,從而隨著交易頻次的增加而使交易常規化了。交易的常規化會省去每次交易必須要進行的關於價格、支付等交易方式與條件問題的談判,從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最後,中間商通過與多個生產者的交易,能夠將不同生產者生產的多品種的商品集中在一起,並且可以根據商品的種類進行分類,以及按照消費者需求的批量將大量購進的商品進行拆分和重新包裝,使之成為適合消費需求的批量。通過這些活動,中間商可以調節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存在的商品種類與批量的矛盾,使生產者可以專注於少數品種商品的大批量生產,同時也滿足了消費者多品種、少批量消費的特點,從而進一步地降低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由於需要協調商品品種與批量問題所花費的成本。
可見,流通過程由於專業分工使每個流通主體都能夠專注於其所擅長的領域,不僅可以獲得規模經濟效益,還有利於每個流通主體集中自己的精力與資源在自己的經營領域內實現創新與突破,從而提高整個流通過程的效益。而專注於流通活動的中間商業機構的出現,則更好地協調了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流通問題,從而極大地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流通過程的效率。
信息傳遞
在生產與消費相互分離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消費者不能自己生產其所需的全部商品,而必須消費由生產者生產的商品,所以從表面上看似乎是生產決定著消費。但是,問題的另一個方面卻是,如果生產者所生產的商品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消費者是不會購買的。按照亞當·斯密的說法,“消費是生產的唯一歸宿”,因而生產者只有按照消費者的需求進行生產,其所生產的商品才能為消費者所接受,也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因而,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決定著生產。因此,為了使商品的供給與消費更好地匹配與結合,供求信息的相互傳遞是十分必要的,這也是流通的主要功能。
如前所述,消費者對商品的需求是複雜而多樣的,作為與消費者分離的生產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必須使這些商品能夠充分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為此,必須將消費者的需求信息正確地傳遞給生產者,使其能夠按照這種需求信息更加有效地組織生產。一般而言,消費者需求信息的傳遞主要有三個途徑:即消費者向商品供給者訂貨、消費者運動和供給者的需求調查。首先,需求信息是通過消費者向供給者訂貨傳遞的。在直接流通的情況下,這種信息的傳遞是直接進行的,即直接從消費者傳遞給生產者。而在有中間商參與的間接流通情況下,需求信息的傳遞則是通過中間商向生產者傳遞的。其次,消費者運動也是傳遞需求信息的有效途徑。一般來說,消費者運動主要涉及商品的品質保證、價格公平、廣告宣傳適當、銷售方法以及流通費用的合理化等問題。圍繞上述問題的消費者運動,一方面可以促使消費者更加成熟和理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商品生產者更加了解消費者的需求。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消費者運動也是傳遞需求信息的有效途徑。最後,需求信息還可以通過生產者積極、主動的需求調查來實現傳遞。需求調查也就是生產者進行的市場調查,即對消費者的需求內容與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與研究,以增強生產活動的針對性。
如果生產者已經獲得了消費者的需求信息,並據此對商品的生產活動進行了調整,從而為商品流通的順利進行提供了前提條件,那么如果此時消費者並不能立即了解生產者供給調整的全部信息,流通過程也不會順利完成。為此,生產者的供給信息也需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費者傳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消費者雖然只能消費生產者提供的商品來滿足其需求,但有時消費者並不能完全了解生產者所提供的商品是否就是自己所需要的商品。這種情況往往是消費者商品知識缺乏所導致的,因而生產者有必要及時地向消費者傳遞關於商品如何滿足需求,以及滿足何種需求之類的信息。另一方面,消費者有時並不能清晰地意識到自己的需求是什麼,也需要包括產品生產者在內的供給者的推動來喚起和影響消費者的需求。由此可見,供給信息的傳遞具有雙重作用:一是使消費者知道何種商品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滿足已經意識到的需求;二是喚起或誘發消費者尚未意識到的需求。供給信息向消費者的傳遞基本上是通過生產者與消費者的接觸進行的。當這種接觸是通過中間商間接傳遞的時候,供給信息就是伴隨著商品在這些流通機構之間轉移的過程而向消費者漸次傳遞的。因此,供給信息實際上伴隨著商品流通機構的銷售活動而傳遞的,即商品和供給信息的傳遞機構是同一的。供給信息的傳遞方式是多樣的,既可以通過流通機構的銷售人員在商品的銷售過程中通過人際進行傳遞,也可以通過諸如商品陳列、商品展示會和展覽會、銷售現場的演示以及廣告等傳播手段來實現。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這種信息的傳播手段正在變得越來越豐富。
可見,供求信息的傳遞實際上包括兩個過程,即需求信息向供給者的傳遞和供給信息向消費者的傳遞。但供求信息的傳遞過程卻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循環進行的。這種信息循環傳遞的過程我們可以將其概括為:需求信息向供給者的傳遞——供給者根據需求信息調整供給——供給信息向消費者的傳遞——消費者根據供給信息購買商品,並通過消費改變消費觀念、習慣從而產生新的需求信息——新的需求信息向供給者的傳遞——供給者根據新的需求信息調整新的供給——新的供給信息再向消費者進行傳遞。正是通過上述供求信息的循環傳遞才使供給與需求相互適應,從而實現生產與消費過程的統一。
風險分擔
在商品從生產者向消費者轉移的過程中,商品所有權和實體要經過多次流轉,才能最終被消費者所消費。商品在這個流轉的過程中,總會由於各種原因而存在各種風險,這就是所謂的流通風險。流通風險是商品流通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種經濟現象,這種風險必須由商品流通的參與者來承擔。
流通風險按照其發生的原因可以分為物理性風險和經濟性風險兩種。所謂物理性風險是指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由於火災、水災、被盜、腐蝕、變質等原因而遭受的物理、化學變化而產生的風險;而經濟性風險則是指商品在流通過程中由於經濟形勢的變化、價格的波動或者信用危機(呆帳、壞帳或不良債權)而產生的風險。
由於商品流通過程是通過流通主體之間的商品買賣過程實現的,而除消費者以外的所有流通機構都要依靠商品的銷售而收回由於商品的生產與流通活動而投入的資本,並將收回的資本投入到再生產過程中去。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流通過程中的風險一旦發生,不僅會對流通當事人產生巨大的影響,而且商品流通過程也會因此而受到影響,從而使社會的再生產過程也會受到相應的影響。因此,流通風險必須在流通主體之間進行分擔,並要進行必要的防範。在產銷直接見面的直接流通情況下,流通風險是由生產者和消費者來承擔的。而由於商品一旦通過銷售活動轉移到消費者手裡之後,很可能很快就被消費了,所以這時的流通風險主要由生產者承擔。這種由一個流通主體承擔幾乎所有的流通風險的情況是十分危險的,一旦流通風險發生,如果沒有必要的防範措施,很可能使生產者的經營活動陷入困境,從而對整個社會的再生產造成影響。當專業的流通機構介入了商品流通過程以後,情況得到了顯著的改善。生產者通過與中間商業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流通機構的交易,使商品進入了流通過程,並通過這些機構的經營活動逐漸向消費者轉移。而商品一旦進入流通過程,中間商業機構,以及其他專業流通機構就相應承擔了商品在運輸、保管以及銷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可見原來主要由生產者承擔的流通風險在商品流通過程中被多個流通主體所分擔,這極大地改善了流通風險對流通過程和社會再生產造成的影響。可見,流通機構對風險的分擔既保護了生產者的利益,提高了它們專注於生產的積極性,同時也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使他們能夠在承擔較小的流通風險的情況下買到與其收益與需要相適應的商品。同時,由於流通機構之間在商品買賣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關聯與合作,也極大地提高了整個流通機構對抗流通風險的能力,而這又與流通的另一項重要的職能相關,即流通金融職能。
流通金融
商品從生產領域向消費領域的轉移首先是以商品所有權的轉移為開端的,由於所有權的轉移是通過商品的買賣過程實現的,因此,貨幣資金的支付與流動是伴隨著商品所有權轉移必不可少的流通要素。而對於流通主體而言,為保障商品流通活動的順利進行,對經營投入資本以及周轉資本等必要資本的融通是十分重要的,這種資金融通活動對於保障商品流通過程的順利、通暢同樣是必不可少的。這就是流通的金融功能。
在商品流通過程中,資金融通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對流通機構商品銷售活動的資金融通;二是對消費者購買商品的資金融通。對於流通機構商品銷售活動的資金融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首先,在有專業商業機構參與的流通活動中,中間商從商品的供給方(生產者或上游中間商)購入商品時,商品的銷售活動尚未發生,即商品尚未轉移到最終消費者手中,而此時商品的供給方已經獲得了商業機構的貨款,實現了貨幣資本的回收。因此,這種情況下相當於專業商業機構代替消費者向商品的供給方墊付了資金,實際上也相當於商業機構為商品的供應者提供了資金融通。另一種情況是流通機構之間以相互提供商業信用的方式來融通資金,彌補商品買賣過程中的資金不足。這種商業信用的主要形式是企業之間通過延期付款的方式進行商品的買賣,因此也稱為信用交易。在商品流通過程中,這種信用交易可能發生在生產者與商業機構之間,也可能發生在不同類型的商業機構之間。
商品流通過程中的另一類資金融通就是對消費者購買活動的融資。商品流通過程是以消費者對商品的購買為終結的,而消費者購買商品則是以其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入為前提的。然而,在現代生活方式與收入制度下,當消費者需要商品時,卻不持有貨幣的情況非常普遍。因此,對消費者的購買活動提供金融支持不僅可以加快商品流通過程的完成,還可以進一步加速資本的循環以及社會再生產的過程。一般而言,對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支持主要有三種形式,即賒銷、分期付款和消費者信貸。在多數情況下,賒銷是零售商業機構向消費者提供的資金融通,但有時生產者和批發商也可以通過批發商或零售商實行賒銷,從而間接地為消費者提供融資。對於流通機構而言,賒銷可以起到穩定顧客、促進銷售的目的,從而可以加速企業資本的周轉;而對於全社會而言,它可以加速商品的流通。分期付款一般適用於高價值商品,通常也是由商業機構,尤其是零售商向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支持。與前兩種形式不同,消費信貸是由專門的金融機構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金融支持,當然其目的仍然是幫助消費者提前實現商品的購買,進而加速商品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