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體

活動主體,是指墊付活動資本、承擔活動風險、享受活動收益的個人或組織。例如,企業政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社會團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它是以謀求社團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的,主要包括人民民眾團體(如工會、婦聯、共青團)、社會公益團體(如殘疾人基金會)、文學藝術團體(如作家協會)、學術研究團體(如數學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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