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業汽榜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科技、鹽業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其它規範性檔案,擬訂工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措施,擬訂全縣工業經濟、數字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科技、鹽業和相關產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牽頭協調推進縣域生態工業發展和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國家
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負店灶婆嫌責牽頭組織對國家、省、市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依據國家、省和市產業政策擬訂中、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目標和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工業和食用鹽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承辦年度工凳連踏她業經濟和信息化目標責任考核。負責實施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
(三)參與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參與制定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
(四)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擬訂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管理和目標考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工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店灶項推進重點產業園區發展,指導實施工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六)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舉想墓利用、循環經濟發展、低碳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節能監察工作,擬定節能的意見、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擬訂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擬訂全縣有關科技發展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按規定歸口管理相關專項科技項目經費,負責預算編制管理;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編制全縣重大科技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擬訂科技對外交往想請膠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八)負責推進全縣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參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擬訂工業發展基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指導工業企業直接投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
規模以上企業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協調全縣減輕邀故精企業負擔工作;負責經濟類和綜合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會同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生態養生食品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意見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通訊基站的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
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三)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鹽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鹽業產業政策。
(十四)會同縣級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數字資源建設管理,統籌全縣綜合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促進數字經濟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監測分析數字經濟產業發展運行態勢,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信息化職責分工。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指導協調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網路安全服務和保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重大網路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縣經信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信息服務業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和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和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負責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畫及相關政策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分解下達目標任務並督查、督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管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財務、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機關安全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經濟類、綜合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新聞宣傳、中心組學習、督查督辦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務黨建、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工作;承辦黨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擬訂全縣工業經濟、科技、信息化、無線電管理和數字經濟領域的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本系統、本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的受理、審核、轉報、行權平台建設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法制建設,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工業經濟、電力、成品油、工業節能、信息化、無線電、科技、鹽業等行政執法工作;協調組織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牽頭貫徹和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產業政策確認;牽頭擬訂全縣重點工業產業發展年度計畫,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擬訂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
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負責協調全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工業經濟運行股(統計股)。擬訂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全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統計、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及重大產業布局;組織協調全縣生態工業發展工作;負責工業生產運行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負責企業的培育,指導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縣內知名產品和知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和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
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指導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培訓。
(四)企業技術改造股。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推進生產性服務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縣級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審核工作;指導企業投融資工作,負責技改投資、技術創新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協調;負責全縣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指導擬訂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指導推進全縣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指導鄉鎮、景區、城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退出第二產業從事第三產業)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推動全縣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重大技術創新專項;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
(五)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股。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污染防治、通訊基站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擬定節能的意見、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套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負責重大技術裝備、機械、化工、建材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
(六)能源配置股。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全縣能源配置協調工作和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負責能源應急管理;牽頭負責大件運輸協調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擬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
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電力許可,組織協調全縣保護電力設施和反竊電工作,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經營資格審核工作。
(七)科學技術股。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負責按規定歸口管理相關專項科技項目經費,負責預算編制管理;牽頭推進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新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和實施工作;組織省級以上科技計畫項目的上報工作;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技術交易活動;提出科技人才、數字經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條件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金融創新,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援助相關工作;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申報和管理;負責
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以上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請和管理;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推廣;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科技進步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科技園區有關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數字經濟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八)經濟合作和金融服務股。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定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縣內區域產業合作、融入成眉同城化發展。負責全縣醫藥產業管理工作,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負責縣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
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擬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定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九)通信管理股。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數據資源共享、開放;負責建立健全全縣數據資源安全監管體系,負責共享數據資源安全;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工作;負責全縣數據資源管理;負責縣數據資源管理平台建設、運維工作;統籌推進全縣數據資源政用、民用、商用工作;推進行業大數據套用;推動數據增值服務套用;負責管理
電子信息產業、通信業;統籌推進工業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協調處理縣境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徵收頻率占用費及其他無線電管理費;負責縣境內的無線電監測和對縣無線電管理技術監測站的管理;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檢測和干擾查處;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鹽務股。負責全縣化工、輕工、紡織、鹽業行業管理,擬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鹽業行業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依法查處食鹽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
碘缺乏病防治監測與宣傳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的統計、分析,監測鹽業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處理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安全維穩股。負責全縣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在洪企業的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及維穩工作;負責全縣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報送。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信訪維穩、綜合治理、法制宣傳、人防、防邪、應急處置、國家安全工作。參與縣本級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等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中共洪雅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洪雅縣能源監察中心職責:
受縣經信局委託,負責對國家節能法規的日常執法,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節能降耗,組織申報節能產品認證,參與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有關合理用能、節能的認證和審定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監管和協調保障及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唐智
局長:謝燁
(八)負責推進全縣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參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擬訂工業發展基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指導工業企業直接投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
規模以上企業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協調全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負責經濟類和綜合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會同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工作。
(十)負責對全縣工業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生態養生食品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意見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參與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一)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相關部門擬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通訊基站的環境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
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十三)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食鹽專營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鹽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鹽業產業政策。
(十四)會同縣級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等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數字資源建設管理,統籌全縣綜合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促進數字經濟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監測分析數字經濟產業發展運行態勢,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信息化職責分工。縣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指導協調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網路安全服務和保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重大網路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縣經信局負責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信息服務業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和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和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負責食品工業(含酒類)發展規劃、計畫及相關政策的擬訂和組織實施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制度和工作計畫,分解下達目標任務並督查、督辦;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管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財務、退休幹部職工管理、機關安全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經濟類、綜合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新聞宣傳、中心組學習、督查督辦工作;協助黨組抓好黨務黨建、黨風廉政和反腐敗、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工作;承辦黨代表建議、
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擬訂全縣工業經濟、科技、信息化、無線電管理和數字經濟領域的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促進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本系統、本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和公共服務項目的受理、審核、轉報、行權平台建設等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法制建設,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工業經濟、電力、成品油、工業節能、信息化、無線電、科技、鹽業等行政執法工作;協調組織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牽頭貫徹和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負責產業政策確認;牽頭擬訂全縣重點工業產業發展年度計畫,牽頭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國際國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態勢,提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方向和重點領域。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擬訂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
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負責協調全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工業經濟運行股(統計股)。擬訂全縣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全縣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統計、處理、研究、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實施方案;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劃及重大產業布局;組織協調全縣生態工業發展工作;負責工業生產運行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負責企業的培育,指導工業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負責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參與指導縣內知名產品和知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和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
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指導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養培訓。
(四)企業技術改造股。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年度計畫和引導目錄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和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監督國家專項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工作;組織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推進生產性服務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負責縣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縣級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審核工作;指導企業投融資工作,負責技改投資、技術創新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協調;負責全縣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指導擬訂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指導推進全縣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指導鄉鎮、景區、城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退出第二產業從事第三產業)工作;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推動全縣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措施,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編制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重大技術創新專項;負責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
(五)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股。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工業企業污染防治、通訊基站的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擬定節能的意見、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套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計畫,負責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負責重大技術裝備、機械、化工、建材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研發和推廣套用。
(六)能源配置股。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全縣能源配置協調工作和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經營市場監管,負責能源應急管理;牽頭負責大件運輸協調工作,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擬訂中、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
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電力設施保護區施工作業電力許可,組織協調全縣保護電力設施和反竊電工作,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經營資格審核工作。
(七)科學技術股。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負責按規定歸口管理相關專項科技項目經費,負責預算編制管理;牽頭推進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組織新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和實施工作;組織省級以上科技計畫項目的上報工作;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技術交易活動;提出科技人才、數字經濟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畫實施工作,推動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科技條件平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金融創新,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科技援助相關工作;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相關領域科技發展計畫、火炬計畫的編制、管理和實施。負責
高新技術企業、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的申報和管理;負責
科技型中小企業備案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以上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申請和管理;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推廣;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科技進步和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特派員工作。指導科技園區有關工作。擬定全縣科學技術普及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數字經濟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八)經濟合作和金融服務股。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招商引資。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及開拓國際市場,組織指導企業跨區域和境外開展合作、兼併重組。組織指導開展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定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縣內區域產業合作、融入成眉同城化發展。負責全縣醫藥產業管理工作,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負責縣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牽頭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
資本市場融資,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擬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擬定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九)通信管理股。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動全縣數據資源共享、開放;負責建立健全全縣數據資源安全監管體系,負責共享數據資源安全;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系統清理整合工作;負責全縣數據資源管理;負責縣數據資源管理平台建設、運維工作;統籌推進全縣數據資源政用、民用、商用工作;推進行業大數據套用;推動數據增值服務套用;負責管理
電子信息產業、通信業;統籌推進工業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協調處理縣境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按照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站)址,指配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徵收頻率占用費及其他無線電管理費;負責縣境內的無線電監測和對縣無線電管理技術監測站的管理;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檢測和干擾查處;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鹽務股。負責全縣化工、輕工、紡織、鹽業行業管理,擬定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動鹽業行業結構調整、技術進步;制定和組織實施食鹽供應應急預案,落實食鹽儲備制度;依法查處食鹽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
碘缺乏病防治監測與宣傳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的統計、分析,監測鹽業行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處理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安全維穩股。負責全縣非國有工業企業和國有及國有控股在洪企業的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及維穩工作;負責全縣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統計信息報送。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信訪維穩、綜合治理、法制宣傳、人防、防邪、應急處置、國家安全工作。參與縣本級企業軍轉幹部解困和穩定等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中共洪雅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按照縣委規定設定。
洪雅縣能源監察中心職責:
受縣經信局委託,負責對國家節能法規的日常執法,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節能降耗,組織申報節能產品認證,參與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有關合理用能、節能的認證和審定工作;負責能源行業監管和協調保障及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黨組書記:唐智
局長:謝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