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站

洞口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成立於1985年,是由縣建設局主管的自收自支,具有獨立法人機構的全民事業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國家標準》及地方政府頒發有關工程質量的地方性規定,受縣建設局的委託,對全縣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實施監督和質量檢測管理,對參建各責任主體單位實施行政監督;對需要實施行政處罰的工程與參建各方,報告政府主管部門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委託進行行政處罰;對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辦理工程竣工備案手續。現內設機構有站長室、辦公室、財務室、監督室、執法室檢測室、檔案室、備案室。在職幹部職工22人,中共黨員5人。我站十多年來以“勤政、廉潔、務實、高效"為宗旨,狠抓自身建設,樹立了質量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權威性,為確保我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做出了應有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口縣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站
  • 成立於:1985年
  • 性質:全民事業單位
  • 屬於:縣建設局主管的自收自支
領導班子,辦事流程,

領導班子

王政權:站 長
劉 帆:副站長
尹向文:副站長
謝正山:副站長
許徵兵:副站長

辦事流程

洞口縣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視窗辦事流程

一、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二、辦理程式:申請、受理、收費、監督、發證
三、申報材料:
1、項目立項批文,擴初設計批文,規劃許可證;
2、施工單位中標通知書;
3、施工、監理單位契約;
4、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證書;
5、施工圖設計審查批覆檔案;
6、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申報書;
7、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四、收費標準及依據:
工程建設監理費
工程造價500萬元收費基價16.5萬元;
1000萬元收費基價30.1萬元;
3000萬元收費基價78.1萬元;
5000萬元收費基價120.8萬元;
8000萬元收基價181萬元;
1億元收費基價218.6萬元;
2億元收費基價393.4萬元;
4億元收費基價708.2萬元。
Y=Y1+[(Y2-Y1)÷(X2-X1)]×(X-X1),其中X1、X2為《施工監理服務收費基價表》中計費額的區段值;Y1、Y2為對應於X1、X2的收費基價。X為某區段間的插入值;Y為對應於X由插入法計算而得的收費基價。
湘價服[2007]76號
五、法定時限:即時
六、承諾時限: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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