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

《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是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2008年5月21日發布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洛政65號
  • 發布時間:2008-5-21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
資源能源
洛政65號

法規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實施辦法》、《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考核體系實施辦法》、《洛陽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試行)》、《洛陽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辦法(試行)》、《洛陽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辦法》(以下簡稱“六個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根據市政府與省政府簽訂的“十一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責任書,“十一五”期間必須確保我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總量分別減少10.1%、23.2%。建立科學規範的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以下簡稱“三個體系”),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級政府領導幹部和重點企業負責人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是強化政府和企業責任,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三個體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處理經濟成長與節能減排的關係,嚴格按照“六個辦法”的要求紮實推進“三個體系”的建設。
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節能減排統計制度,按規定做好各項能源和污染物指標統計、監測,按時報送數據。要對節能減排各項數據進行質量控制,加強統計執法檢查和巡查,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準確。嚴肅查處節能減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嚴禁隨意修改統計數據,杜絕謊報、瞞報,確保考核工作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嚴肅性。要嚴格節能減排考核工作紀律,對列入考核範圍的節能減排指標,未經省統計局和省環保局審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要對各地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嚴格實行問責制。
要狠抓“六個辦法”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獎懲分明。各縣(市、區)政府對本地區節能減排工作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節能減排管理、監測和統計隊伍建設,充實相應力量,保證資金、人員到位和各項措施落實;加強本地區節能減排責任目標完成情況的自查自糾和重點耗能企業的評估檢查工作,按時報送有關報告。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抓緊制定配套政策。市發改委、統計局和環保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跟蹤掌握動態,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洛陽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監測體系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全市節能降耗工作,保證各項能耗指標數據真實、準確,實現“十一五”期間全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約束性目標,根據《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國發〔2007〕36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河南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實施辦法等六個辦法的通知》(豫政〔2008〕8號),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基本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統計指標體系的基礎上,通過對各項能耗指標的數據質量實施全面監測,評估各縣(市、區)、各重點企業能耗數據質量,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節能降耗工作進展,全面、真實地反映全市、各縣(市、區)以及重點耗能企業的節能降耗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
1.制定科學、統一的能耗指標與生產總值核算方案,從核算基礎、核算方法、工作機制等方面對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及其他監測指標的核算進行嚴格規範,科學設定監測指標體系。
2.結合實際,制定嚴格的數據質量評估辦法,規範統計報表各個環節的審核流程及數據控制辦法,切實保障統計數據質量。
3.節能降耗指標及其數據質量分別由上一級統計部門認定並實施監測。重點耗能企業(包括列入國家“千家企業節能行動”和省“3515節能行動”的企業)主要由市統計局和市發改委負責監測。市發改委會同市統計局建立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利用狀況監測平台,將年綜合能源消費在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納入動態監測。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本轄區內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監測。
4.各級統計部門要逐步建立並完善統一、科學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費總量和單位生產總值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反映各地工作特點的能耗數據質量評估辦法。
二、對節能降耗進展情況進行監測
(一)對全市以及各縣(市、區)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1.監測指標:
(1)單位生產總值能耗,規模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生產總值電耗及其降低率。
(2)綜合能源消費量及其增長速度。
(3)單位產品能耗,重點耗能產品產量及其增長速度。重點耗能產品主要包括:發電量、粗鋼、鐵合金、氧化鋁、電解鋁、平板玻璃、水泥、合成氨、焦炭、原油加工量、機製紙及紙板等。
(4)重點耗能行業增加值及其增長速度等。
2.監測對象:各縣(市、區)。
3.監測頻率:年度、季度。
(二)對主要耗能行業節能降耗進展情況的監測。
1.監測指標:
(1)綜合能源消費量及其增長速度。
(2)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及降低率。
(3)單位產品能耗及降低率。主要單位產品能耗指標:煤炭行業噸原煤綜合能耗;電力行業火力發電標準煤耗;化工行業合成氨綜合能耗;建材行業水泥綜合能耗;輕工行業紙和紙板綜合能耗;有色金屬冶煉行業氧化鋁綜合能耗,電解鋁綜合能耗;鋼鐵行業冶煉噸鋼綜合能耗等。
2.監測對象:主要耗能行業,包括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石油、化工、火力發電、造紙、紡織等。
3.監測頻率:季度。
(三)對重點耗能企業的監測。
1.監測內容(定期檢查):是否設立能源統計崗位;能源計量是否齊全準確;能源統計原始記錄是否健全;能源統計台賬是否規範;是否按時保質報送能源統計報表。
2.監測指標:
(1)綜合能源消費量及增長率;
(2)單位產品能耗及降低率;
(3)能源加工轉換效率等。
3.監測對象:重點耗能企業(年耗能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企業)。
4.監測頻率:季度。
三、對地區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及其降低率數據質量的監測
(一)對生產總值的監測。
根據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方案的要求,利用統計系統專業數據與有關部門數據對各行業增加值和生產總值數據質量進行監測。
1.地區生產總值總量的逆向指標,用於檢驗生產總值總量是否正常。
(1)地區財政收入占生產總值的比重。
(2)地區各項稅收占第二和第三產業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2.與地區生產總值增長速度相關的指標,用於檢驗現價生產總值增長速度是否正常。
(1)地區各項稅收增長速度。
(2)地區各項貸款餘額增長速度。
(3)地區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
(4)地區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增長速度。
3.與地區第三產業增加值相關的指標,用於檢驗第三產業增加值是否正常。
(1)地區第三產業稅收占全部稅收的比重。
(2)地區第三產業稅收收入增長速度。
(二)對能源消費總量的監測。
1.電力消費占終端能源消費的比重,用以監測終端能源消費量是否正常。
2.規模以上工業能源消費占地區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用以監測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是否正常。
3.火力發電、供熱、煤炭洗選、煤製品加工、煉油、煉焦、制氣等加工轉換效率,用以監測涉及計算各種能源消費量的相關係數是否正常。
4.三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增長速度、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用以監測各次產業、行業能源消費量增長速度與增加值增長速度是否相銜接。
5.主要產品產量、單位產品能耗,用以監測重點耗能產品能源消費情況。
有關數據評估辦法、核算制度等由市統計局另行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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