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市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決定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市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決定》是2013年9月5日洛陽市人民政府印發的關於表彰優秀教師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市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決定
  • 發布單位:洛陽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在洛陽現代化建設戰略布局中,教育在增強發展競爭力、最佳化發展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等方面具有基礎性、全局性、先導性作用,是發展之基、民生之本、公平之源、未來希望。2015年,全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我市教育事業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為表彰先進,樹立模範,弘揚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精神,在第31個教師節來臨之際,經研究決定,對楊盈甫等571名優秀教師、李建設等29名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為洛陽教育事業發展做出新的貢獻。全市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先進為榜樣,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增強做好教育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積極投身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實踐,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實現洛陽教育事業發展大變樣,為加快建設名副其實的中原經濟區副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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