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事件簡介,事件調查,社會評價,
事件簡介
2010年3月27號,湖北省公安縣麻豪口鎮黃嶺村村民薛因盜竊腳踏車被公安縣公安局給予治安拘留15日,4月7號,薛宏福被發現在拘留室洗手池中死亡。“洗臉死”三個字一時成為網路熱詞,人們紛紛對其死因提出質疑。
死者簡介
死者姓薛宏福時年55歲,是公安縣麻豪口鎮黃嶺村村民,有過盜竊前科,2010年3月27日薛宏富因為盜竊腳踏車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並處以1000元罰款。
事件調查
2010年4月9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派出由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並邀請華中科技大學、武漢大學知名法醫專家參與現場勘查和死因覆核。4月14日聯合調查組作出調查意見:根據屍體火化前屍表檢驗記錄、留存的屍體照片和視頻錄像,結合現場情況,排除意外身亡和他殺,認為薛宏福屬自殺溺水死亡。
社會評價
看守所眾多離奇死法的背後,挑戰的是公眾想像力,拷問的卻是執法部門公信力——每一個離奇“死法”,都有非正常死亡的陰影,更有失職瀆職的可能,甚至有枉法違法的嫌疑。否則,為什麼人到了看守所就想到死?而且還有那么多離奇古怪的死法?
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何況看守所又不是“死亡谷”。退一萬步講,即便看守所里各種”死法”,都是當事人的“傑作”,但“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這樣的看守所不如叫“失守所”更名符其實。悲劇不能繼續重演,看守所里一個個鮮活的生命誰來“看守”呢?
“洗臉死”被認定系自殺,也不過是遵循這個老路罷了,迫於輿論壓力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只是往往調查者與被調查對象本身就有著千絲萬縷的瓜葛與利害關係,說白了就等於是自己查自己,對於這樣的調查期望能得出與往常不一樣的結果,顯然也是不切實際的,因此“系自殺”的調查結果,實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意料之中的事,是不是真的沒有意外,我們也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