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山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辦公室
- 主要職責: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工作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1、負責污染減排總量控制工作;
2、負責制定中長期(年度)污染物減排規(計)劃及企業污染減排量的核定;
3、負責監督重點減排項目的實施,組織列入年度減排計畫的污染治理項目的驗收;
4、負責組織污染減排工作的調度、檢查考核、“以獎代補”政策落實;
5、負責建立污染物減排檔案;
6、參與監督其他減排項目的實施;
7、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8、負責新建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確認工作;
9、負責“四個辦法”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編制5名,配備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