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交通運輸局

泰山區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泰辦發〔2010〕8號)和《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泰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泰山發〔2010〕24號),設立泰山區交通運輸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山區交通運輸局
  • 所在地:泰山區
  • 屬性:非營利機構
  • 性質:政府服務部門
設定依據,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規劃基建科,安全監督科,政策法規科,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設定依據

泰山區交通運輸局
地址:東嶽大街東段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區交通局的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三)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四)加強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的職責。
(五)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擬訂全區公路行業規劃、計畫、政策、標準及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四)負責提出公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區有關規費的征稽和報解,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公路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定的審核、報批等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五)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並監督執行公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組織協調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六)綜合分析、預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七)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八)指導公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交通運輸局設6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信息、督辦、保密、機要、檔案、信訪、調研、政務公開、接待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財務科

負責擬訂全區交通行業財務審計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業投融資的有關工作;負責交通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編制區級交通運輸部門財政預算;承擔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外匯、信貸有關工作;承擔受委託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有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局機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規劃基建科

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綜合分析、預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承擔有關環境保護、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擬訂公路工程建設的相關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路工程設計的監督管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公路基礎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安全監督科

擬訂公路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有關公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工作;指導公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公路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有關交通運輸政策;承擔局機關有關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承擔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定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交通執法隊伍的教育、考核、監督等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等工作。

人員編制

區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7人,工勤人員編制1人;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其他事項

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職責分工。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全區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參與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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