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泰安市泰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泰安市泰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安市泰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泰安市泰山區東嶽大街1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有關規範性檔案、政策和規章制度。起草人防建設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人防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政策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三)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負責建築節能政策、規劃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區管理範圍內重大建築節能項目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
(四)指導全區建築活動。組織實施全區管理範圍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區管理範圍內建築市場,組織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五)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省、市標準、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全區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地方標準。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七)負責全區城區設計、城區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抗震設防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負責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管理範圍內歷史優秀建築保護、城區雕塑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區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規範全區房地產市場秩序,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區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銷)售、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十)組織實施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貫徹落實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市、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擬訂物業服務行業發展規劃和標準,貫徹落實物業管理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使用和管理等工作。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負責全區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作。指導全區管理範圍內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三)承擔人民防空相關行政職能。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專項規劃有關工作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人防宣傳、教育工作,管理全區人防工程建設,實施人防指揮工作,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管理和人防工程使用費的征繳、管理,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管理國家、省、市、區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編制區級人防經費預決算,完成區武裝部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貼心代辦,一次辦好”改革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重要會議組織、督辦、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史志、建議提案及便民服務事項轉辦、局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組織編制收入支出年度計畫。參與研究建設領域財稅價格政策。負責建設資金管理和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和政風行風建設。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職稱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工程建設與安全管理科
參與擬訂建築業發展改革和建築市場監管的政策、規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與造價工作。指導全區管理範圍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參與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建築業企業對外市場開拓。指導全區管理範圍內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參與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受理建築工程質量事故、質量缺陷的投訴。指導房屋建築施工、裝飾等企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擬訂全區住建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定建築安全生產的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應急處置體系建設。依法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落實區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指導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城市建設與房地產業科(掛信訪辦公室牌子)
組織編制全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戶區改造和公租房籌集分配管理)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市、區扶持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穩定住房價格的措施並監督執行,加快推進房地產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負責全區住房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銷)售、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房屋中介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承擔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關於房產信息抽查核實方面的工作。貫徹落實物業服務行業發展政策,擬定物業服務行業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物業服務標準規範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房屋裝飾裝修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承接查驗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制定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和物業服務管理規劃以及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作。負責全區管理範圍內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房屋安全鑑定報告備案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人民防空相關工作。
村鎮建設科(掛區城鎮化辦公室牌子)
參與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特色村鎮保護和監督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限額以下鄉村住房質量安全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省級示範鎮和美麗村居建設。指導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發展政策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上級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標準體系。組織落實新型城鎮化、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導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政策措施。組織推進新型城鎮化試點示範等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新型城鎮化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
建設科技與勘察設計科
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建設科技及智慧住區、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規劃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指導全區管理範圍內建築節能重大項目以及試點示範。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科技研發、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負責全區城市設計、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管理範圍內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以及歷史優秀建築保護、城市雕塑工作。負責全區管理範圍內勘察設計市場與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管理範圍內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抗震設防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的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
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規範性檔案、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起草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發展規劃和標準,組織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綜合性政策的調查研究。承擔相關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深化簡政放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泰山區建築工程質量技術中心
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負責全區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開發利用人防工程和設施審批、單建人防工程建設許可、人防警報設施拆除審批、單建人防工程五十米範圍內採石取土爆破挖洞作業審批、人防工程拆除報廢審批、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建設項目兼顧人防要求許可、新建民用建築項目減免防控地下室異地建設費審查、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人防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核准、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登記、外省甲級人防工程設計單位進魯項目登記、人防專業資質企業信息查詢。負責全區建築安裝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負責全區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負責預製構件質量監督,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建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建築構件廠檢測。負責限額以下小型工程(鄉村建設工程除外)開工建設前備案。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復檢結果備案、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檢測委託契約備案。負責全區預拌混凝土企業實驗室的核准與備案。
泰安市泰山區建築施工安全技術中心
對本行政區域內已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築工程項目實施施工安全監督
泰安市泰山區城市房屋徵收服務中心
受徵收部門委託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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