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除了整建制劃入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和市戶外廣告管理辦公室之外,還對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泰山區分局和岱嶽區分局進行了調整。其中,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泰山區分局更名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執法支隊。
歷史沿革,現任領導,主要職責,
歷史沿革
2016年2月26日上午,泰安市城市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涉及城市執法、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等城市管理工作的部門,整建制劃入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局。這標誌著泰安市城市管理工作正按照“建管分離”的思路,逐步邁向“大城管時代”。
現任領導
局長:呂桂平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負責市級管理區域市容市貌的執法管理,行使管理區域內的市容環境衛生、小型戶外廣告、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對區級市容市貌執法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責任。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岱嶽區分局與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投訴中心整合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督察大隊。主要職責是:根據全市城市管理的標準和要求,承擔和落實全市城市管理的巡查、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市級管理區域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進行巡查,並對違反城市管理法規的行為即時進行處置;負責配合局相關科室對局屬單位業務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對執法隊伍隊容風紀、內務管理、遵章守紀等進行檢查;負責重大執法任務的保障和突發應急事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