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來縣統計局

泰來縣統計局是泰來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泰來縣統計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來縣統計局
  • 地點:齊齊哈爾市泰來縣泰來鎮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類型:政府部門
基本情況,部門工作職能,

基本情況

泰來縣統計局,為縣政府下屬行政機關。統計局行政編制10人,工勤人員編制1人,領導班子一正兩副,局長一名,副局長兩名。機關下設辦公室、國民經濟核算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股、業務股四個股室。
系統下設一家事業單位為泰來縣地方城鄉社會經濟調查隊,編制8人。

部門工作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的統計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定符合縣情的統計工作規劃和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報表制度,執行國家統計標準;根據縣委、縣政府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縣統計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協調、匯總、上報全縣各行業、各部門統計報表。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周期性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組織協調全縣的社會經濟專項調查;組織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工作。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縣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諮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蒐集、整理、提供區域外有關的基本統計資料。
(五)統一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的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
(六)統一管理政府部門統計事業費;管理地方城鄉社會經濟調查隊;協助省統計局管理設在我縣的省統計局社會經濟調查隊;協助各鄉鎮、各部門對鄉鎮統計助理、部門統計幹部進行管理、考核。
(七)組織實施及指導全縣統計教育、統計諮詢服務、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國家、省、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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