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前列地爾,適應症為用於治療第III、第IV期慢性阻塞性動脈疾病(Fontaine 分類)。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注射用前列地爾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血小板聚集抑制藥
成份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0H34O5
分子量:354.49
本品所含輔料為α—環糊精和注射用乳糖。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靜脈注射:
根據目前的資料,除非另有說明,下列劑量方案適合於本品靜脈注射:
將2安瓿本品(40μg前列地爾)溶於50-250ml生理鹽水中,將此溶液作靜脈滴注,2小時滴完,每日2次。或將3安瓿本品(60μg前列地爾)溶於50-250ml生理鹽水中進行靜脈滴注,3小時滴完,每日1次。
對於腎功能損害的病人(腎功能不全,肌酐值]1.5mg/dl),靜脈滴注治療應從1安瓿本品開始,滴注時間為2小時,每日2次(40μg前列地爾)。根據臨床總體情況,在2至3天內將劑量增加至上述推薦的正常劑量。腎功能不全或有心臟病的病人其滴注液體量應限制在50-100ml/天,並且宜用輸液泵滴注。
動脈內注射:
將1安瓿本品(相當於20μg前列地爾)溶於50ml生理鹽水。
基於目前的資料,下列劑量方案適合於動脈內輸注治療:
除非另有說明,半安瓿本品(10μg前列地爾)由輸液泵於60-120分鐘內經動脈輸完。如有必要,特別是如果存在壞死,只要可以耐受,劑量可增加至1安瓿(20μg前列地爾)。通常每天輸注1次。如動脈內輸注是通過一個導管給予,根據耐受性和症狀的嚴重程度,建議劑量為0.1-0.6ng/kg體重/分鐘,用輸液泵輸注12小時以上。
使用時間
在本品治療3周后,應明確治療是否已取得良好效果,如病人已不再對治療有所反應,應停止使用。所有治療期不能超過4周。
穩定性
溶液必須在輸注前新鮮配製,並在12小時內用完。超過有效期後不得使用。
不良反應
偶爾出現下列症狀,大多與給藥途徑無關:頭痛(1-10%),胃腸道反應(如腹瀉、噁心、嘔吐),面紅,感覺異常。
動脈或靜脈輸注後,下列症狀或體徵較罕見(0.1-1%):
血壓下降,心動過速,心絞痛,肝轉氨酶升高(0.01-0.1%),白細胞減少或增多(0.01-0.1%),關節症狀,意識混亂,中樞性驚厥,體溫升高,出汗,寒戰,發熱,過敏反應。C-反應蛋白的改變(CRP)較罕見。
有報導在非常少的病人中,經4周以上的治療後可出現長骨的可逆性肥厚。
禁忌
本品不可用於已存在心功能不良的病人,如未經適當治療的心臟衰竭病人、心律失常病人、冠心病病人,二尖瓣或主動脈瓣狹窄病人,在最近6個月內有過心肌梗塞的病人,經臨床或放射性同位素檢查懷疑有肺水腫或肺浸潤的病人,或患有嚴重慢性阻塞性通氣障礙的病人。
本品不可用於有急性肝功能損害症狀(轉氨酶或γ-GT升高)的病人或已知有肝臟疾病的病人,或本品的作用可能引起複雜性出血的病人(如存在急性胃腸道潰瘍或多重損傷)。
治療危重病人時應採取特別的注意事項(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患有周圍血管水腫或腎功能不良(血漿肌酐<1.5mg/dl)的病人應在同樣條件下留院觀察。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同時使用延遲血液凝固的藥物(抗凝劑、血小板凝聚抑制劑)可增加這些病人的出血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