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恩氣候談判

波恩氣候談判

波恩氣候談判是2010年年底墨西哥坎昆氣候談判之前最重要的會議之一,近190個國家的4500多名代表參加了談判。波恩城南的Maritim Hotel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起,就是南極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氣候公約等國際談判會議的常駐場所。地球變暖的大背景下,由於工業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減排義務上分歧嚴重,哥本哈根未能達成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協定。在本次會議上,德布爾敦促各國政府對《京都議定書》的未來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

2017年5月8日,新一輪波恩氣候變化談判會議在德國波恩啟動,著手擬定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的詳細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波恩氣候談判
  • 外文名:Bonn climate negotiations
  • 地點:墨西哥坎昆
  • 時間: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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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地

波恩城南的Maritim Hotel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起,就是南極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氣候公約等國際談判會議的常駐場所,十幾年來,氣候談判的各國代表們每年都要在這裡花費幾周時間。

召開背景

地球變暖
波恩大會的地球冰雕象徵著變暖的全球氣候波恩大會的地球冰雕象徵著變暖的全球氣候
由於工業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在減排義務上分歧嚴重,哥本哈根未能達成一份具法律約束力的協定。聯合國制定後《京都議定書》的任務被推遲到2010年墨西哥坎昆會議、或者2011年的南非會議上。
在本次會議上,德布爾敦促各國政府對《京都議定書》的未來給出一個明確的態度,他說,這個問題不能留到坎昆會議上再處理。德布爾表示,已開發國家兌現財政援助的承諾是波恩會議能為2010年12月墨西哥坎昆會議取得部分成果的一個條件。

談判進展

波恩氣候談判並未解決哥本哈根分歧最大的那些“巨石”。
波恩氣候談判
2010年6月,第二輪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在德國波恩啟動。182個國家的政府代表與會就新一輪全球氣候協定進行磋商,以便為2010年12月在墨西哥坎昆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做準備。本次會議是2009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結束後,聯合國氣候談判各方首次開始實質性磋商。
2010年6月11日,為期兩周的2010年第二次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在“有失公允”、“不平衡”的指責聲中落下帷幕。
2017年5月8日,新一輪波恩氣候變化談判會議在德國波恩啟動。近200個國家的約3000名高級政府官員與會開始著手擬定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的詳細規定。

成果

大會同意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組織(UNFCCC)下設立專門的秘書處,負責管理髮達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持資金,並考慮將具體的資金支持項目交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現有金融機構運作。
此外,UNFCCC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AWG-LCA)新主席文本得到一致認同而成為LCA的談判基礎。較僅3頁正文的《哥本哈根協定》而言,新文本倍加詳細,為減排幅度等諸多爭議條款留出數項“選擇”。
會上最令人振奮的訊息來自中國。在波恩接近中國代表團的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中國代表團已向UNFCCC正式提出有意接手坎昆會議前最後一次、為期一周的談判,這讓外界猜測中國將有更多作為。

僵局

相比上述有限進展,與會各方在一些關鍵議題上仍然僵持不下。
LCA工作組談判涉及全球氣候問題的資金技術減緩適應四個方面。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針對開發中國家自主減排行動的“三可”(MRV)──仍然分歧較大。
京都議定書工作組(AWG-KP)的談判則毫無進展。談判方沒有意願推進談判進程。哥本哈根會議期間一份泄露的聯合國報告稱,即便目前所有減排承諾全部實現,地球也將升溫超過3度。因此已開發國家的減排承諾和實際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分歧

目前,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最大的分歧是責任劃分,最明顯體現為減排行動和對開發中國家的資金支持。
在減排行動上,已開發國家主張,所有國家都應定期提交減排目標,這些目標由各國自主決定,以體現區別,一些開發中國家也應如已開發國家一樣,帶頭進行全經濟領域絕對量減排。
開發中國家則主張,所有國家都應定期提交減排目標,這些目標由各國自主決定,但已開發國家應在全經濟領域進行絕對量減排,而開發中國家可以進行多樣化減排行動,且行動力度取決於自身發展需要及已開發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的情況。
在資金支持上,開發中國家主張,已開發國家應在2020年實現每年為綠色氣候基金提供1000億美元支持的基礎上,定期提高支持開發中國家的資金規模,幫助開發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並定期檢查資金支持承諾的落實情況。此外,公共部門資金應是支持資金的主體。
已開發國家則傾向於不提及具體支持金額,強調資金也可以來自私營部門,同時還要求一些開發中國家也承擔提供資金支持的義務。

結束

連續5天緊張討論後,巴黎氣候大會前最後一次正式談判於2015年10月24日凌晨在波恩落下帷幕,最終達成的55頁草案為在巴黎達成一個適用於所有締約方、具有法律效力的全球氣候變化協定奠定了基礎。
波恩氣候談判,分歧仍未化解波恩氣候談判,分歧仍未化解

意義

本次波恩談判相當於對全世界對於應對氣候變化這項工作做了一個政治動員,將有助於保證各方迅速回到談判桌上,並為2010年隨後的一系列氣候變化會議制定議程,推動年底坎昆氣候變化大會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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