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波恩氣候會談

2010年4月9~11日,在德國波恩召開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第九次會議(AWG-LCA9)和《京都議定書》附屬檔案一締約方進一步承諾特設工作組第十一次會議(AWG-KP11),來自締約方、非政府組織、學術機構、私人機構和媒體的1700多名代表參加了會議。此次會議是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之後的首輪氣候變化磋商,會議的主要目標是規劃今年(2010年)談判的組織和工作方式,以便使兩個特設工作組在年底的墨西哥氣候變化大會上完成相應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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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會議

聯合國2010年首次氣候變化談判會議當地時間9日在德國波恩舉行。這是去年(2009年)12月丹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後在聯合國框架下舉行的首次氣候變化談判會議。 來自190多個國家的近2000名代表將在為期3天的時間裡重點討論去年(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取得的成果。本次波恩談判將分兩組進行:《京都議定書》的締約國將重點討論締約工業化國家未來的溫室氣體減排義務,《京都議定書》的非締約國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就非締約工業化國家,特別是美國的減排措施及其對未來氣候保護機制的貢獻展開討論。

二次會議

6月11日,為期兩周的2010年聯合國氣候談判第二輪波恩會議落下帷幕。 大會同意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組織(UNFCCC)下設立專門的秘書處,負責管理髮達國家向開發中國家提供的應對氣候變化的支持資金,並考慮將具體的資金支持項目交由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現有金融機構運作。 此外,UNFCCC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AWG-LCA)新主席文本得到一致認同而成為LCA的談判基礎。較僅3頁正文的《哥本哈根協定》而言,新文本倍加詳細,為減排幅度等諸多爭議條款留出數項“選擇”。 會上最令人振奮的訊息來自中國。在波恩接近中國代表團的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中國代表團已向UNFCCC正式提出有意接手坎昆會議前最後一次、為期一周的談判,這讓外界猜測中國將有更多作為。 不過,波恩會議在《京都議定書》存續、開發中國家減排是否遵循“三可”原則等關鍵議題上仍然鮮有突破。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組(AWG-KP)談判進展艱難。

三次會議

本次談判期間,與會者圍繞“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主席提出的新談判文本增加許多自身建議,該文本將作為最後談判階段的備選項。《京都議定書》特設工作組主席綜合談判成果形成了一份新文本,作為下次談判基礎。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秘書處新任執行秘書克里斯蒂安娜 菲格雷斯說:“這是各國政府闡述自身立場的最後機會,從天津開始,他們需要表明的是大家共同的立場的是什麼。為了在坎昆達成期望的目標,各方必須儘快開始減少備選項。” 中國代表團團長蘇偉對記者說:“在巴厘路線圖之後經過兩年半時間的辯論,從這次會議開始才真正進入了具體案文的談判,這是達成最終協定所必須經歷的階段”,坎昆大會就是要繼續執行去年(2009年)在哥本哈根沒有完成的任務,儘快完成巴厘路線圖授權。
本次談判共有來自175個國家的1656名官方代表參加。第四次談判將於10月4日到9日在中國天津舉行。天津談判開始前,77國集團、非洲集團、最不已開發國家和小島國集團等將從9月28日開始在天津舉行非正式磋商。

主要結論

AWG-LCA9的主要任務是確定談判的檔案基礎以及今年(2010年)的磋商次數,經過激烈討論,最終在11日夜達成結果。同意由LCA的主席基於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該工作組向十五次全會提交的報告以及在此報告基礎上由全會完成的相關工作,形成新的主席案文。LCA主席在準備案文過程中應該參考各締約方將提交的有關提案。確定了第十次AWG-LCA會議和第三十二次附屬機構會議同期召開,只要有必要,將在第16次締約方大會期間召開第十三次工作組會議。同時確定在今年(2010年)六月到十一月之間再召開兩次工作組會議,每次會議周期至少一周。另外,作為一種選擇,提議在六月和十一月之間召開一次高級別會議以提供指導。

主要任務

AWG-KP11的主要任務是確定談判的工作目標和計畫,以及該工作組與LCA工作組的關係,最終妥協結論在12日凌晨完成。會議同意AWG-KP重點就附屬檔案一國家整體減排指標、附屬檔案一國家單個或共同達到整體減排指標的努力等問題進行磋商,KP工作組會議的召開與LCA工作組的召開同期,相應的次數和周期與LCA工作組會議的次數和周期保持一致。KP工作組主席應加強與LCA工作組主席的協調。

趨勢簡析

從此次會議的磋商激烈程度看,未來國際氣候談判將是長期的、複雜的和艱巨的。首先,國家之間、集團之間的信任需要進一步重建,對未來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需要進一步增強。二是《哥本哈根協定》在未來談判中將發揮何種作用需要進一步明確,談判法律基礎的爭論將貫穿未來談判過程始終。三是談判的機制和程式將不斷面臨挑戰,已開發國家試圖改變聯合國氣候變化會議由締約方驅動、廣泛參與、協商一致的機制,搞大國政治、“小集團”決策,或試圖在公約和議定書外另闢渠道,另立進程。四是談判力量的分化組合進一步加劇,原來的兩大陣營和三股力量的調
整和較量將變得更為複雜。
同時,隨著金融危機的繼續蔓延,已開發國家經濟復甦和降低失業是其首要任務。美國國內氣候變化立法進程難在短期內有結果,美歐等相繼面臨中期選舉和大選等形勢,對在墨西哥能否達成氣候變化協定,國際社會需要有更為冷靜和客觀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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