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鄞州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辦法》和《鄞州區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鄞政辦發〔2016〕148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
《鄞州區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辦法》和《鄞州區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原《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殘聯〈鄞州區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實施辦法〉的通知》(鄞政辦發〔2008〕189號)、《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關於完善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意見〉的通知》(鄞政辦發〔2011〕170號)同時廢止。原《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殘聯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鄞州區殘疾人托(安)養工程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鄞政辦發〔2008〕191號)相關條款與本辦法有衝突的,按本實施辦法執行。
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30日